根据美国白宫4月26日新闻发布会简报,本次税改方案主要涉及以下八个方面:个人所得税率体系由七档简化为三档,个人税率的最高限从39.6%降至35%;第二,将标准扣除额增加一倍,已婚夫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4000美元;第三,简化列举扣除额;第四,家庭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税收减免以增加子女抚养费用;第五,废除替代性最低税;第六,废除奥马巴政府对一年投资盈利超过20万美元的个人征收3.8%投资净受益税制度,限制股息和资本利得税最高税率为20%;第七,废除遗产税;第八,公司税税率由35%降至15%,并转向属地征税体系,政府将对美国企业此前滞留在海外的约2.6万亿美元利润一次性征收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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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和企业界普遍认为美国的企业税收体制对于美国企业产生了较强的消极影响,这一税收体制也因此饱受诟病。其消极影响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其一,这一体制极大地增加了美国企业的运行负担与成本,削弱了美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其二,这一体制打击了美国企业的对外投资热情,遏制了美国企业的发展空间与潜力。目前,发达国家在企业所得税制度方面的普遍改革趋势方向是实施与推广属地原则征税制度。这是因为采用属地原则征税具备诸多优势。首先,属地征税制度相较于属人征税制度更有利于提高本国公司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本国境外企业的发展壮大。其次,属地征税制度能够鼓励海外利润汇回国内,以增加本国国内投资。最后,采取属地征税制度可降低税制的复杂程度,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同时降低管理成本。
事实上,早在2005年末美国联邦税制改革总统顾问小组就曾建议美国将企业所得税管辖权原则转变为属地原则。该小组给出的改革征税原则的理由就在于:这种转变不仅有利于提高美国公司的国际竞争力,而且有利于激励美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本次税改计划在企业所得税制度方面,与2005年的税制改革建议一脉相承:本次税改计划中,美国计划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原则,推动属地原则在征税中的适用。一旦该计划通过,未来美国企业的海外所得收入及相关利润将只需要在利润产生的国家交税,美国将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这一改革并不会减少美国企业外国公司在外国的税负,对外国税收影响不大,因而本次税改计划也不会在征税原则方面面临外国政府的责难与非议。
然而,属地征税制度也具有一定缺陷,极有可能给美国带来极大的挑战。该制度最重要的问题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国家转向属地原则后会直接带来税收收入的减少,因为对境外所得不再征税,减少了国外的收入来源;二是国家转向属地原则后会对反避税带来很大的压力,一旦实施属地原则后将会产生更多的避税行为,企业会试图将应税的收入转化为非应税的股息,或把利润从美国转移至低税国家,而这无疑将使国家的税基受到严重损害。因此,美国的税改计划一旦实施,将对美国的财政收入增长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在财政收入极可能大为降低的同时,特朗普还承诺了万亿美元基建计划,增加军费支出、扩大军队规模的军备扩张计划等需要大量的政府财政投入的计划。特朗普政府既不“开源”、又未“节流”的未来组合措施与计划,或将进一步推高美国财政赤字与联邦债务,从长远来考量将严重威胁美国的经济增长。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税收问题早已不限于国内。一国税制的改变往往会对其他国家产生影响,即所谓的外部性效应。国际经济贸易中,企业所得税低税率是吸引海外企业的有利条件。此次美国税改将通过税收洼地的优势,吸引大量海外投资,促进美国海外利润回流。在全球经济竞争中,美国大幅度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计划一旦通过,势必会引发世界范围内的减税风波。特朗普核心经济政策之一的大规模减税,早在美国大选时便已提出。2016年12月,特朗普正式就职前,德国和法国曾宣布无法接受美国大规模的税收减免政策。而为了应对美国未来减税的影响,英国首相特蕾莎于2016年11月28日正式批准了卡梅伦政府作出的下调公司税的承诺。英国此前宣称,到2020年将企业税下调至17%,以实现在二十国集团(The Group of 20, G20)中最低的企业税率。发达国家之间已初步出现税收竞争态势。
因此,由于包含了降低企业所得税率的部分,美国此次税改计划可能构成对税收中性原则的违反,即美国税收体制可能对涉外纳税人跨国经济活动的区位选择以及企业的组织形式产生影响。在全球减税竞争中,跨国企业逐渐向低税率国家转移,造成较高税率国家税基减少;而低税率国家各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下降,纵使税基有所增加,国家企业税收也可能出现总体减少的情况。如此恶性税收竞争,在国家层面将引发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最终导致多国利益受损。在国际层面上,美国的减税计划不仅可能引发国际税收秩序陷入混乱,而且会使已形成的G20等国际经济政策协调框架下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等反国际税收恶性竞争成果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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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是由二十国集团领导人背书,并委托经合组织推进的国际税改项目,是G20框架下各国携手打击国际逃避税,共同建立有利于全球经济增长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和行政合作机制的重要举措。2014年9月16日,OECD向全球发布7项行动计划报告;2015年10月5日,OECD向全球发布8项行动计划报告,以上共同形成全部15项行动计划成果。
然而,根据美国白宫新闻发布会简报,这份税改方案目前仅公布了原则性内容,并未包含具体性细节。此外,税改方案能否通过美国国会真正落地还未为可知。即使该税改计划能够在美国顺利通过并付诸实施,如前文所述,美国也应该秉承税收中性原则,与其他国家进行国际税政协调,防止相互伤害,危及全球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