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概要
2018年7月16日,美国就加拿大、中国、欧盟、墨西哥和土耳其对于232关税措施的反制措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提出磋商请求(DS557-561)。
美国称钢铁和铝的232关税,依据美国及其贸易伙伴批准的国际协议有正当事由,但是五国对美国关税的报复性关税则毫无道理。
莱特希泽称:无论是美国国内法还是国际贸易规则,总统采取的行动完全合理合法,贸易伙伴没有选择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反而采取报复性关税,惩罚美国工人、农民和公司,这些关税违反了WTO承诺,美国将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保护自身利益,敦促贸易伙伴建设性地与美国合作解决钢铁和铝行业大规模持续产能过剩所带来的问题
中国自2018年4月2日起对价值3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15%至25%的关税。欧盟有两个关税清单,第一个自2018年6月22日起对价值32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15%至25%的关税,第二个自2021年6月1日起对价值42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10%至50%的关税。土耳其自2018年6月21日起对价值18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4%至70%的关税。加拿大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价值127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10%至25%的关税。墨西哥的报复性关税分别于2018年6月5日和2018年7月5日分两次生效,对价值36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7%至25%的关税(上述所有数字均基于2017年的贸易额)。
在针对中国的DS-558中,美国起诉中国的涉案措施包括:
1. 商务部关于就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及中方应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商务部2018年3月23日发布)[1]
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的通知(税委会〔2018〕13号,2018年4月1日发布)[2]
美国认为中国违反了GATT第1条第1款和第2条第1款(a)(b)项,因为中国加征关税措施未给予美国产品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使得美国在GATT之下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利益正在丧失或减损。
(二)中国回应
商务部回应称:美钢铝232措施以“国家安全”为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这已成为世贸组织众多成员的共识。美方措施是对多边贸易规则的严重破坏,损害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世贸组织成员的正当权益。中方已按世贸规则向美方提出补偿磋商请求,但美方拒绝予以回应。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不得不采取进一步行动,以平衡美钢铝232措施对中方造成的利益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方措施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必要举措,是正当的,也是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的。中方认为,若美方仍有诚意遵守多边贸易规则,就应尽早终止违反世贸规则的限制措施,彻底解决因此与世贸组织成员发生的争端。中方愿与相关成员一道,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
(三)起诉原文及法律文本
1. 美国贸易代表官网报道:
2. 起诉中国DS 558
【附件2】
3. GATT
(2018年7月19日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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