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扬·冯·海因 汉内斯·布茨:民法上的一般人格权(吴训祥 译)

作者/编者:扬·冯·海因 汉内斯·布茨著 吴训祥 译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20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德国制定法上并无保护一般人格权的具体条文,而是采用对特殊人格权加以明确保护的模式。经由«德国基本法»教义学以及实践中司法的法续造,一般人格权的保护获得了私法上的基础。除制定法对姓名、肖像的具体保护之外,一般人格权的保护范围还包括保护个人名誉不受贬低和侵害、保护人格不受歪曲或扭曲、防止商业侵占、保护隐私和信息自决。侵犯一般人格权的法律后果则包括停止侵害和排除妨碍,以及包括财产损失和非物质损失在内的金钱赔偿。一般人格权的保护将延续到受害人死亡之后,并具有一定的可继承性。

关键词: 一般人格权 特殊人格权 人格 隐私 财产利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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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21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19卷“民法体系的融贯性” 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Jan von Hein,系德国弗莱堡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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