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雷戈尔·巴赫曼:私法中的选择模式(柯勇敏 译)
作者/编者:格雷戈尔·巴赫曼 著 柯勇敏 译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9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私法在传统上被构造为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二元对立,这一思维方式和知识传统存在局限性。强制性规范本身的正当性需要论证,并且存在着过度规制的危险。在本文作者看来,应当开阔视野,将“全有或全无”的二元对立改造为“或多或少”的思考方式,关注点应从强制性的有无转变为强制度的多少。由此选择模式作为一条传统二元对立的中间道路值得提倡。选择模式在体系上可以细分为宽松的选择模式与严格的选择模式,二者各有其不同的特点与表现形态。选择模式兼顾了传统私法上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优点,但也存在规制成本高、体系复杂性与滥用危险等需要加以克服的缺点。劳动法、团体法、租赁法、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法乃至国际私法等法律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有选择模式适用的空间。选择模式仰赖于对规制技术的研究,其应当作为民法工作的独立组成部分。
关键词:
强制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强行法
任意法
选择模式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30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18卷“民法规范与法学方法” 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格雷戈尔·巴赫曼(Gregor Bachmann),系德国特里尔大学民法、商法与经济法讲席教授;译者柯勇敏,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