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卡斯滕·施密特:从商法到企业私法?(严城 译)
作者/编者:卡斯滕·施密特 著 严城 译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6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企业的外部私法”这一命题,涉及的虽然是一项法律政策上所构想的规划,但该规划不仅指向立法者,还指向现行商法的构造。商法是商人的特别私法,基于此种设计,«商法典»遵循商法的“主观体系”,为商人创设了一部特别法。然而该部法典在面对交易中的非商人型企业时,暴露出了商人概念过于狭窄的不足,为此不得不引入了权利外观、商法规范类推适用等理论。«商法典»从而经历了从商人法到企业外部私法的意义变迁。事实上,商法上的企业概念,在法律教义学上和法律体系上实为一种创见,因为依据«商法典»规定可知,传统的营业概念完全献身于企业概念,并且在法律政策上企业概念和营业概念的扩张并无不同。可见,用企业外部私法取代商人法有其充足的理论基础。企业外部私法的主要任务是:在教义学上将属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和企业自身联系起来,也即企业经营者,而非企业,拥有权利能力,享有企业债权,负担企业债务。
关键词:
商法
主观体系
规范对象
企业外部私法
企业经营者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25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15卷“民商合一与分立”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Prof. Dr. Dr. mult. Karsten Schmidt,系德国汉堡博瑞思(Bucerius Law School)法学院院长,企业法讲席教授,家族企业公证研究中心主任;译者系法学博士,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