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谊行为责任(王洪亮 译)
——BGH NJW 1956, 1313=BGHZ 21, 102
作者/编者:王洪亮 译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
创作年代:2012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分析要旨: 1,情谊行为(本案是指)是否具有法律行为性质,如同过错程度(为该过错要承担责任)一样,均取决于个案情况。 2,如果雇员在雇主同意下而为情谊行为,即使该雇员并未被授权签订合同,雇主也会基于该情谊行为而负有法律行为上的义务。
关键词:
情谊行为
过错程度
承担责任
雇员
雇主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8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8卷“不当得利”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系系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