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W.G.林:公司转移无自由?(孙雪 译)
作者/编者:W.G.林 著 孙雪 译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0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公司设立自由(《欧洲共同体条约》第 43、48 条),包括在任何一个欧共体成员国内选择公司住所的权利。然而,近些年来,欧洲法院似乎将上述条款解释为仅仅与对外国公司的认可有关,而迁离公司设立国的权利还没有纳人这一自由的范围。本文将质疑“迁离”(departure)和“到达”(arrival)之间的区分。欧洲法院的观点自相矛盾,造成了逻辑问题,与其他基本自由的解释也并非一脉贯通,这是有争论的。过去几年来,法院坚持“迁出”(exit)和“移入”(entry)的区分并百般努力维护这一区分而自掘陷阱(trap)。本文以呼吁重新评价公司设立自由的适用,并找出克服上述人为区分的力量。
关键词:
公司
公司设立
公司转移
《欧洲共同体条约》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24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6卷“法教义学及其功能”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系波恩大学法学博士,牛津大学法学硕士;译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