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聪富:过失相抵之法理基础及其适用范围
作者/编者:陈聪富
作者单位:台湾大学
创作年代:2008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过失相抵原则之功能,既在于减免加害人之损害赔偿责任,若被害人对于损害之发生或扩大具有过失时,固然得以适用过失相抵之原则。但在我国台湾地区实务上,关于被害人与加害人互殴、被害人罹患疾病而受害、被害人为无识别能力人、法定代理人与有过失、或雇用人向受雇人求偿等案例,加害人可否适用过失相抵原则而减免赔偿责任,学说及实务见解,争议颇剧。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探讨过失相抵之法理基础,始得以决定过失相抵原则的适用范围。本文参考日本学说及台湾地区学说与法院实务见解,在第二部分检讨与有过失的意义,第三部分讨论过失相抵之法理基础,第四部分基于过失相抵之法理,检讨过失相抵原则的适用要件,第五部分讨论被害人承担与有过失的范围,最后则检讨过失相抵原则的类推适用问题。
关键词:
过失相抵
损害赔偿
与有过失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34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4卷“过失相抵”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系法学博士,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