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哲:欧洲法院“于贝泽林”裁决评注
——住所理论的终结?
作者/编者:张学哲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创作年代:2008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欧洲共同市场中,与公司的居住自由相关的,主要是公司在进行跨边境的住所迁移时其公司身份如何确定的问题。这一问题实质上涉及两个方面,即准据法与适用法,更具体地说,涉及国际公司法与成员国国内法。首先,在一个成员国设立的公司,在将其住所迁移到另一个成员国时,其身份应当依据哪一个成员国的法律来判断;其次,根据该国法律,如何判断、并根据什么标准判断公司的身份。在欧盟各成员国,对此的回答,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论: 设立理论与住所理论。根据两种不同的理论,当公司在共同市场中进行跨越边境的住所迁移时,随着公司的设立国和迁入国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前提和后果。如果说,在欧洲共同市场建设之前,两种理论还可以在各成员国间和平共处的话,随着共同市场的建设和运行,住所理论将越来越阻碍公司居住自由的实现和共同市场的发展。因此,欧洲法院通过一系列裁决,逐步确立了设立理论在共同市场上的适用。本文则是对最具有代表性意义之一的Ueberseering(于贝泽林)裁决进行了相关评注。
关键词:
德国法
公司法
设立理论
住所理论
Ueberseering(于贝泽林)裁决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7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4卷“过失相抵”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系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