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维尼论占有是什么(常鹏翱 隗斌 译)
作者/编者: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著 常鹏翱 隗斌 译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06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对占有的所有界定--无论它们相互之间在术语上甚至在实质上的反差有多大--均以某种共同的东西作为基础,对该主题的任何研究也都是以此为前提。在占有某物的情况下,我们通常假设了这样一种状态,据此,不仅你自己有可能在物理意义上支配该物,而且还能排斥其他任何人支配该物。这样,渔夫占有他的渔船,而不占有他行驶于其中的水域,尽管他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使用二者。这种状态被称为持有(Detention),它是各种占有概念的根基,它自身无论如何都不是立法(Gesetzgebung)的对象,其概念也不是一种法律概念(juristischer Begriff),但是,一旦它与某个法律概念发生关联,它自身便由此成为立法的对象。由于所有权(Eigentum)就是一种任意支配某物并排斥其他任何人干涉的法律之可能性(rechtliche Moeglichkeit),故而,所有权的行使体现为持有,持有就是与作为法律(rechtliche)状态之所有权相对应的事实(faktische)状态。
关键词:
萨维尼
占有
持有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26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1卷“物权和债权的区分”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系19世纪德国法学家;译者常鹏翱,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人员;隗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200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