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指令的重点见下:
减少一次性塑料产品的消耗
与2022年相比,到2026年,在成员国领土范围内,各成员国对于附件A部分所列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费量实现可衡量的数量减少,例如:一次性饮料杯及其盖子,以及一次性的食品容器。
禁用的塑料制品
成员国应禁止将以下产品投放市场:
1.氧化降解塑料制成的产品
2.本指令附件B列出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a)棉签(不包括落入指令90/385 / EEC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指令93/42 / EEC的范围棉签)
b)餐具(叉子,刀子,勺子,筷子)
c)盘子
d)吸管(不包括落入指令90/385 / EEC属于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除指令93/42 / EEC范围内的吸管)
e)饮料搅拌器
f)粘在气球上并支撑气球的气球棒,不包括用于工业或其他专业用途的以及非消费者用的气球,但包括这些用途的棒子
g)由发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食品容器,即带有或不带盖子的容器如盒子,用于盛装以下食品
i)即时消费或外卖,
ii)通常从包装容器中取出食用
iii)不需要任何进一步加工的情况下就可食用,例如烹饪,煮沸或加热,包括用于快餐或其他速食的食物容器,除了饮料容器,盘子和包装袋以及装食物的包装物
h)由发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饮料容器
i)由发泡聚苯乙烯制成的饮料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