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中国唯一被冠以“法典”名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行不仅是中国法治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世界法典化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部分。法治是国际交往的最大共识,法律翻译则是中国法治域外传播的国际桥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很多中国原创性的概念,中国法律外译对于构建中国国际话语体系,提升国际话语权,帮助国外读者了解中国法治建设最新进展,传播中国依法治国国际形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例如‘民事主体’一词,国内大多翻译为civil subjects,而外国法学家对此译法却一头雾水,经多方查证,咨询外籍专家,翻译团队将此暂译为parties to civil legal affairs。”西南政法大学人权学院副院长朱元庆介绍说。
译艺无止境,翻译中如何取舍,是翻译团队在翻译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难题。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副院长曹志建表示:“中国特有相关术语的中国译法的国际传播与接受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有信心通过专业的法律翻译让世界更加了解中国法治建设,我们也有信心通过专业的法律翻译让世界更加认同相关术语的中国译文。”
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讲师牛奔林表示,很多中国特有的法律概念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特定的标准界定,下一步,他们将继续深耕翻译研究,在中国法律术语的规范化上作出西政的贡献。
朱元庆表示,新时代呼唤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文明交流互鉴,专业的翻译评论和批评能够提升法律外译的质量和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希望有更多的译者致力于中国的法律外译,包括法律法规、司法案例等,助力中国法律文化的全球传播。
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蒋浩表示,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英文翻译,由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众多专家学者参与,在法典条文的翻译质量及专业方面有所保证。本书可以作为英语读者了解中国民法典条文立法原意的专业文本,也可以作为法律英语教学的重要教参、教辅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