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战略2035》在深入评估气候变化影响风险、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及挑战机遇的基础上,提出新阶段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进一步明确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重点领域、区域格局和保障措施。《适应战略2035》明确,当前至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应坚持“主动适应、预防为主,科学适应、顺应自然,系统适应、突出重点,协同适应、联动共治”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35年,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能力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成熟,重特大气候相关灾害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与2013年发布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相比,《适应战略2035》具有四个特征:一是更加突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提出完善气候变化观测网络、强化气候变化监测预测预警、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强化综合防灾减灾等任务举措;二是划分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两个维度,分别明确了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海洋与海岸带、农业与粮食安全、健康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城市与人居环境、敏感二三产业等重点领域适应任务;三是多层面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将适应气候变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并考虑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和风险的区域差异,提出覆盖全国八大区域和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等重大战略区域适应气候变化任务;四是更加注重机制建设和部门协调,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财政金融支撑、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