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6日,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顺利举行法学论坛·名师讲坛第142期。该讲座由徐奇博士主持,主讲人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圣惕教授。讲座主题是“国际法英文论文写作和投稿:个人经验分享”。以下逐字稿在7月8-12日曾经分四则发表在“法眼看南海”公众号。
主讲人简介
高圣惕教授,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取得英国剑桥大学及伦敦大学的国际法双硕士以及荷兰莱顿大学的国际法博士。现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政府间国际组织问题、国际航空法、国际海洋法、领土争端的海疆划界问题。过去三十年,高教授曾在Air and Space Law、Ocean Yearbook、Ocean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Law、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Journal of East Asia and International Law、China Oceans Law Review、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rine and Coastal Law、Leide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Asian Journal of WTO and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Chinese (Taiwa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Affairs、国际问题研究、太平洋学报、比较法研究、边界与海洋研究、台湾研究集刊、国际法研究、政大法學評論、台湾海洋法学报、中华国际法与超国界法评论、远望杂志等(SSCI、CSCCI、TSSCI以及其他)刊物发表60多篇学术论文。
注:以下文字稿整理:戴楚晴、杨苒菲、苏钇歌、黄咏梅。初审:徐奇。终审:高圣惕。
1.导言
首先,本次讲座不讨论超出经验范围的内容,例如投稿的捷径、如何达成发文指标,如何大量制造论文等等。对于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个人毫无经验,无法贡献。本次讲座提出的想法纯属个人经历分享,不成体系,本人将分享国际法英文论文的写作与投稿经验。
有同学问我:“老师,如何能发表英文期刊论文?”我就会反问:“同学,请问你能够用中文撰写学术论文吗?”如果不能。那用英文发表学术论文就不用讲了。如果能,那还不见得能够使用英文发表学术论文。因为,中文学术论文通过翻译之后,内容不一定被外国读者接受。国内对于特定的国际法议题有某些定见,国外何尝不是如此?很多欧美国家的国际法学者认同南海仲裁裁决,试问,将批驳南海仲裁裁决的中文论文翻译成英文,国外知名的国际海洋法期刊容易接受吗?肯定不能。重点在于论点(arguments)是否有说服力,是否提出新的证据,以及期刊主编个人的好恶。
用英文撰写国际法学术论文,前提是脑袋中的国际法概念是用英语组成的,用英语来承载的。有部好莱坞电影《Shining Through》,中文翻译成《爱在战火蔓延时》。讲述一个美国籍的女性战争英雄的故事。她因为能讲一口流利的德语,在二战时期被派到德国当间谍。很多年后,接受电视台记者的访问。女主角满头白发,优雅迷人,娓娓道来战时的惊险故事,突然讲起德文,还滔滔不绝。主持人就打断她,请她还是用英语来讲。女主角面有难色,说:“没办法,因为我那段记忆是用德文组成的。”这句话敲打了我,让我联想到不能用英语思考、不能用英语撰写国际法学术论文的真正原因:如果我的脑袋里头的国际法区块不是用英文组成的,我当然不能用英语来思考国际法问题,我更不可能用英语撰写讨论国际法问题的学术论文。
终极问题就是,什么是思考?我认为思考就是运用脑袋中既存的原理原则来判断及评价我们看到的情况,并且提出这种判断的依据。不是所有思考都有学术价值。能思考的人不一定能写作。能写作的人不一定写得出学术论文。社会上有所谓的名嘴文化,那些名嘴可以不假思索的谈论任何问题,甚至是跟他们的学经历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事情。这就是胡扯。胡扯跟思考不同。相对于名嘴文化的胡扯,可以让人类进步的活动才是思考。读书的过程就是吸收前人累积的知识的过程,运用读书收获的知识进行思考,可以产生更多的知识。
因此,思考就是在累积知识。深度的思考往往会产生新的疑问,通过向老师、学者们的请教,透过查找权威的期刊论文、国际法院的判例、条约,可以找到国际法问题的解答,这个答案来自筛选及咀嚼众多权威专业的观点,搭配新的情况,思考如何应用,就构成新的知识。
当思考产生了新的知识,便可以反映在自己的写作过程中。不写作,思考可能逐渐淡忘。一旦开始写作,思考就像火车头一样的开动。自己写的论文、看法及观点可以累积,放在网路上的写作成果(不论好坏)将永远存在,作者也就永存。写作还是一种反省,通过不断修改自己的写作,可以改善自己不成熟的想法,慢慢说服自己,进而展现给他人。
投稿更是为了累积知识。因为投稿是为了让你的系统性想法被刊登在期刊上,被同领域的其他专业人士看到。他人的想法未必与你相同,想法不同的人才有思想的撞击,在审稿阶段特别会遇到思考上的挑战,甚至是心灵的挫折。这是好事,因为它们都迫使你看到事情的另一面,从而拓宽自己的知识维度,累积了自己的知识。
所以,思考、写作、投稿都是为了累积知识。
回到我们今天的主题:我们在英文写作和投稿方面应该累积何种知识?
这个问题,本质上是个“选题”的问题。同学常问我:老师,我的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该如何选题?我的建议是:你可以多留意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国际新闻当中有什么新的争端?未来在南海可能会发生什么争端?这些情况就国际法的角度来看算什么?国际法方向的选题又有什么用处呢?我认为,国际法的用处就是在国际关系当中维护国家的合法利益。当国家的合法利益遭到侵犯时,就需要维权,国际法也要上场。国际法可以合法化政府的维权作为或是不作为。国际法是“国际”间的法,不是一个国家说了算,也不仅约束一个国家。大家可能会想到《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也就是“法源”。法源这个题目涵盖条约,国际习惯跟一般法原则。法源充分解释了国际法从来都不是一个国家说了算。合法化维权行为的国际法论文,当然要援引各国共同接受的国际法规范,作为政府行为的依据,否则别人如何接受?比方说,《联合国宪章》特定条文该如何解释,才能说明政府为何如此行为?《海洋法公约》哪一个条文该如何解释,才能说明政府为何不这么做?引用了条约的条文,将国家的作为或是不作为解释成依据条约赋予的权利或是义务所为,别的国家就难以反对。
维权行为的法律依据与论点,需要靠民间的、学术的平台来传播。好的国际法的期刊就是在特定学术领域呈现全球顶尖学者意见的平台。若你的论文可以在好的平台刊登,那就代表你的论述具有更高的价值,外国学者不能不把它当一回事,你的论述的影响力也就提升。
另一方面,国家之间往往存在重大利益的冲突,两国学者基于民族情感,很难说服对方,只能尽力说服旁观者。怎么做呢?只能凭借正确的国际法知识,依循正确的国际法方法论撰写出来的论点来叙事,否则将贻笑大方。因此,国际法的方法论至关重要。
2.用英文撰写国际法论文:能力养成的经验
想要用正确扎实的国际法知识来叙事,需要全方位的英文能力。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个人学习英文的痛苦经历:
(1)高中-大学
我是在上初中后才开始学英文。我上高中的时候,打好了英语文法的基础。我在高一的时候因为参加课外活动,忽略了学习,所以被留级。第二次念高一的时候,就非常努力,把英文文法念好,这个对于我后来的英语学习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也才能考上台湾大学法律系。
进了台大之后,就学习英语而言,有两件重要的事情。我在大一的时候,因为上必修英语课非常认真,老师也就鼓吹我参加英语演讲比赛。我其实是个很害羞的人,对自己的自信心也不够。在此之前从来不敢参加中文演讲比赛,更别说英语演讲比赛。但是在老师的鼓励之下,不能认怂,还是硬着头皮参加。虽然我的比赛成绩并不理想,但是我的收获很大。因为我通过这次的经验,提升了我英语朗读的能力,也进一步改进了自己的发音。
到了大二上学期,我的一位同班同学(也是我的高中同学)参加了杰赛普模拟国际法庭辩论赛,获得台湾区第一名,就去了美国比赛,让我羡慕不已。我想,他可以,我也可以。因此,大二下学期我就开始准备参加台大法律系的代表队甄选。我用一学期的时间准备这个甄选。我分析自己以及潜在竞争者的情况之后,我认为大家英语的水平都差不多。若是要坐下来写个英文作文,写一小时,每个人都能洋洋洒洒写出一篇很不错的东西。但是,甄选是考验口语能力,而且是临时出题。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每个人脑袋中的英语能力都差不多,等于是每个人身上都藏着20把飞刀。考试就是要大家在最短的时间之内用英语说出一番道理,好比要求每个人在最短的时间之内掏出最多把飞刀,弄死最多的坏人。因此,我的训练方向,就是更快的拔出飞刀丢出去。在这样的考量之下,我准备参加甄选,重点不在于强化自己的英语文法,而是强化即席演讲的能力。我就找了一个在台湾游学的美国青年,每周跟他会面,付钱请他看我演讲。他的任务就是给我出题,我经过短暂的思考,再用英语开讲。记得第一次碰面,他给我的题目是“华西街杀虎”。华西街是台北市有名的观光景点,那里有千奇百怪的东西,让外国人诧异,让台湾人尴尬。杀虎就是一个耸人听闻的事。我如何能讲述这种事情?当然很困难。我在一个小时当中支支吾吾,绞尽脑汁,最后还是能够挤出二十句话,勉强撑过一小时。之后,我记得我说过的每一句话,也记得我在每句话中犯下的每一个文法的错误,感到十分难堪。第二次碰面,他又给了我另一个奇怪的问题,我又是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之下必须讲出点道理。很奇妙的,前一周我挤出来的那二十句话,现在能够比较顺口的丢出来。第二次碰面,我又勉勉强强挤出二十句话。接下来的情况,也就不用跟大家多说了。经历了这样的训练,每周累积顺口溜出的句子,慢慢调整自己口语当中的文法错误。在大二下学期结束之前,我已经比较容易拔出身上藏着掖着的二十只飞刀了,当然我就成为代表队的队员。
大三上学期,我为了准备杰赛普辩论赛,课也不上了,每天就是查找资料,思考论点,然后尝试写点东西。点点滴滴,慢慢累积。我开始从英语的国际法教科书里头看到的原理原则来找答案。我读的教科书是Michael Akehurst写的A Modern Intor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推荐阅读第六版)。因为浅显易懂,所以对我准备比赛很有帮助。杰赛普比赛的口辩最有意思,因为我作为一个十分害羞的人,从来不敢参加辩论赛。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临场耍嘴皮子的能力。但是,杰赛普的口辩不同,比较像是论文口试。辩手是跟裁判(法官)互动,等于是讲述论文的精要部分,然后回答法官(好像论文答辩的委员)随时提出的相关与不相关的问题。所以,只要论文写的够深入,没有回答不出来的问题。大三上学期期末考我考的一塌糊涂,但是我在台湾区的杰赛普比赛拿到了最佳辩手第一名。对于我而言是很大的肯定。这个经验让我初步尝试了用英语思考国际法赛题,用英语撰写诉状(论文),用英语参加论文口试(口辩)。也算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我在台大法律系毕业的成绩不好,全班68个同学,我排名是第三十几名。但是,因为我有参加杰赛普而且去美国参加国际准决赛的不错记录,所以申请进入了英国剑桥大学的硕士班。
(2)硕士阶段
我在英国念了两个硕士(LLM)。在剑桥大学念的时候非常艰苦。因为,上课的时候,只听得懂老师讲的百分之五十。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笔记肯定是做不完整的。而且,一边做笔记,还得一边听讲,又听的更不完整。结果,上课的笔记零零散散。当时没有笔记型电脑。只能靠手写,手写的速度也跟不上。回宿舍之后要看reading list的论文,也是非常困难,因为看不完。我在剑桥是完全不参加课外活动的,不像本地人玩的不亦乐乎。即便所有时间都用来上课,看书,也还是觉得没学到东西。想用英语思考,头脑像一滩死水转不动。感觉行尸走肉,让我很是着急,害怕期末考不及格。这个时候,我回想到去英国之前一个学长告诫我的话。他说:“你小子去了剑桥别太高兴,肯定上课听不懂,无法用英语思考,你想通过期末考,唯一的办法就是:做考古题!”所以,我就去法学图书馆找历年的考古题,分析之后,发现有一些题目常常出现。我就用这几个题目来写,当时我在剑桥大学法学院找了一个比我还年轻三岁的老师(Angela J. Bedford),麻烦她每周看我写的essay,当场修改我的东西。我们每周五上午见面。我付给她十英镑。慢慢的,我写了十几二十篇essay。期末考之前,我把这些东西都背下来。考试总算通过,但是成绩并不理想。因为,大家笔试的时间都一样。英国同学一题可以写个十几页。我写字慢,只能写个五六页。但是,能够过关就很开心了。
接下来念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第二个国际法硕士,上课的时候,很奇妙的,我可以用英语跟老师讨论国际法问题了。也就是说,我可以用英语思考国际法问题。我就深深的感谢剑桥大学那一年的辛苦历程(以及每周改我essay的老师),让我的脑袋中属于国际法的那一块,敲打进了好多用英语承载的概念跟句子。因为过程辛苦,所以记得住。我就用这些句子来想来说,这就是用英语思考国际法问题。伦敦大学的LLM课程非常专门,条约法就是一门课,一年上三学期,一学期十周,一周两小时,等于上六十个小时条约法的课,老师是Sir Ian Sinclair,条约法顶级专家。另外一门是国际法的方法与渊源,也是六十个小时。我看国内的国际公法课,讲法源这个题目,恐怕不会超过两节课。条约法这个题目也是一样。为何英国的LLM需要各用六十个小时来对付这个题目?这就是方法论,训练国际法院出庭律师就得这么教。我另外还选了国际航空法的课,老师是Richard Gardiner,他也是英国外交部的法律顾问,负责处理国际航空法的条约,他后来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了“条约解释”的专书。回想这个学习历程,再想想国内上课对于国际公法诸项领域的时间分配。别人专业不是没有原因的。
(3)博士阶段
我在念博士的那段时间当中,用英语思考国际法问题又更上一层楼了。在莱顿大学的时候,我参加了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辩论赛。我只有一个队友,是个西班牙人,大二交换生。等于是一个台湾人,一个西班牙人,代表荷兰莱顿大学参加在法国巴黎举办的欧洲区比赛。我的队友才念大二,国际法完全没学过。我只能自己写原告跟被告的诉状,那个过程真是痛苦。因为,光是帮原告想论点读材料,就要花很多时间,毕竟空间法对于我而言是个新的领域。好不容易想出一点东西,可以高兴五分钟。接下来又要发愁,因为被告该如何办?如何驳倒原告的论点。等于是我自己跟自己在较劲。那个时候,想不出论点的苦闷,只能靠着沿着运河的石头路散步来排遣。走着走着,几个小时过去,就想通了。这段历程总共三个月,让我深深体会一件事,那就是:“不存在完美的法律论点。任何法律论点都有破绽。”这个想法后来不断的刺激我,我也用这样的方式去训练后来我的学生参加模拟法庭辩论赛。
在念博士的时候,我的导师Henri A. Wassenbergh对我很放心也很放任。有一天,他对我说:“Michael, write an article. I will publish it.”我当然好啦。写篇论文就能发表在期刊上,谁不愿意干?我的导师是Air and Space Law的主编,所以他可以那么霸气的说这句话。我在去莱顿大学之前,在台湾的民航局做过一年事,处理两岸通航的筹备相关的法律问题。我就用我工作学到的一些经验和想法,写了我平生第一篇期刊论文。写完之后,我觉得意犹未尽。因为我发现有几个问题必须回答。于是,我开始写那篇论文的“前传”。这就好像大家看一部电影,非常卖座,导演就想拍前传(描写男主角年轻时的悲惨故事),好吸引观众再来观赏。我写完“前传”之后,又发现必须交代别的问题,我就开始写“后传”。慢慢的,博士论文就成型了。当时,我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遇到一朋友,他问我博士论文题目是什么?我说“真不知道”。他一脸讶异,掺杂着鄙视。毕竟,一个博士生,花那么多时间,写了一些东西,连自己的主题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不是搞笑吗?可是,我是真不知道,因为我不知道我的论文这样“前传”,“后传”来回交叉的添补,最后会长成什么样子?也要感谢我的导师的信任和放任,让我最后成型的博士论文,跟入学的时候的提案(proposal)差了十万八千里。
所以我认为,思考及写论文的程序,一旦开始就好像开动了一个火车头,就停不下来。可以打铁趁热,继续往前,往后,往左,往右,往上,往下思考。把问题的方方面面都交待清楚,回答透彻。这难道不是写出博士论文的一种方式。写书,不是非从第一章开始写起不可,没写完第一章就不能写第二章。如此,可能被自己一开始立定的(不是很成熟的)大纲给捆绑了。我认为脑袋里头有什么,先写出来再说。有东西了,就可以基于那些东西来修改,来扩张。我训练杰赛普辩论赛队员的时候,也是这样鼓励他们的。
3.选题的经验分享
(1)2000-2005年: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的研究
我在1997年从荷兰莱顿大学拿到博士学位,之后,寻找专任教职工作就花了三年。我在2000年进入国立高雄大学教书,在高雄待了五年就回到台北工作。那个时候,我想要换一个环境,就遇到障碍,因为我在2000年到2005年这段期间,期刊论文发表的数量不够,很难看。可是,我并不是毫无作为。
那五年,我其实是忙于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RFMO)的国际法问题的研究,每年出国好几趟,奔波劳累。因为台湾的远洋渔业很强,在全世界各大洋都有很多的渔捕实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第63-64条规定:关于跨界鱼种跟高度洄游鱼类的养护管理,沿海国跟远洋渔业国必须通过区域性组织合作。所以,1995年有一个《联合国鱼群协定》产生,旨在执行《公约》第63-64条。《联合国鱼群协定》创造了“渔捕实体”的概念,就是要适用于台湾,将台湾纳入规范之下。也就是说,台湾籍的渔船捕捞了很多公海鱼类资源,台湾当局就必须承担1995年协定的养护管理义务好好管管自己的渔船。为了落实1995年协定,各个大洋都成立各自的RFMO。这些RFMO也将远洋渔捕能力不容忽视的台湾捕鱼实体纳入,台湾当局就必须派人参加了好多个RFMO,从而纳入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具有环保性质的决议,用来规范台湾籍的远洋渔船。
2000-2005年,我针对RFMO之内的法律问题做了很多研究,但是比较粗糙,不敢也没时间投稿学术期刊。后来,我慢慢把这些研究成果细致化,再投稿,进而发表在学术期刊,总算对这五年有了交待。应该这么说,我花了五年才搞懂RFMO的法律议题。所以,若是要说我那五年没有研究成果,也对。因为那是我的学习期及酝酿期。我常常鼓励朋友或是学生,不要因为不能在短期做出研究成果而沮丧。一个研究或是一篇学术论文的写成,需要深度学习,学习需要时间。法律领域的学习在搭配实务工作之后,往往才能真正了解法条背后的意涵。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乃至于博士论文的写成,大家可能只学会国际公法这么大的领域当中的很小一块。学习其他区块的国际法,还需要投入时间。我也认为我们不该要求学者在很短的时间之内产生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好像“学者”不需要学习,学习不需要时间。学者不是名嘴,学术论文也不是胡扯。我们应该容忍学者在学习期及酝酿期的没有产出。
(2)2008-2012:海域划界及南海问题
从2008年起,我开始接触海洋法的研究项目。这也是在学术前辈的信任及容忍之下,才让我有机会接触这个领域。那个时候我动手研究的有海域划界争端的国际法院判例,涉及领土争端的海域划界案例,日本在大陆架界限委员会(CLCS)提出的冲之鸟礁划界案,以及东海及南海的外大陆架的外部界线划界案,包含中国、韩国、越南及马来西亚向CLCS提出的好几个划界案。从2009年到2012年,我一路观察日本冲之鸟礁划界案在CLCS审议的进展,写学术论文批驳日本使用九平方米大的光秃秃的岩礁来主张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及350海里的外大陆架的丑闻。同时分析越南及马来西亚划界案引发的南海周边国家(包含中国)的外交照会战,以及照会战所反映的非常复杂的领土及划界争端。慢慢搞懂了CLCS的规则及运作方式,也深入了解了南海诸国彼此到底在吵些什么,更了解了越南,马来西亚及菲律宾在海洋权利的主张的设计上共同排除中国的阴谋。这四年的学习,等于让我多了一个专业。对于这些议题,我也发表了许多期刊论文。在“打鸟”的过程之中,交了很多朋友。
(3)2013-2016:南海仲裁案庭外批驳菲律宾的论点
现在回想起来,什么时候该做什么研究,好像冥冥之中都有安排。2013年1月我参加了在北京清华大学举办的“海峡两岸国际法学论坛”。与会的老师们都很关注南海问题以及两岸就此的立场与论述。研讨会的最后一天,还跟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高之国法官,贾宇书记,张海文所长等老师们一起研讨。回台湾之后,就得到消息。菲律宾提告中国了,大家都很意外。那个时候,海峡两岸的国际海洋法学者不约而同,动了起来,为了维护我国在南海的主权及海洋权利而奋斗,大家都充满了激情。我很有幸在之前几年有一些研究的积累,对于南海周边国家的立场算是很熟悉。也是在台湾方面的项目支持之下,不断地跟进这个仲裁案的发展,这个研究一做就是三年半。从菲律宾启动仲裁的第一份文件(诉求声明)开始,到菲国在2014年3月提交的诉状,到菲国在2015年3月提交的书面补充论点,再到2015年7月份菲国在海牙庭审会提出的口头辩论逐字稿,再到2015年10月底由仲裁庭公布的管辖权及可受理性的裁决,再到2015年11月的第二阶段庭审会的菲国口头辩论逐字稿,最后到2016年7月仲裁庭公布的实体裁决,国内外几个国际法类的学会、大学、智库、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纷纷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充分提供学者讨论菲国论点的平台。我个人的话,就“选题”而言,就是一直跟菲国提出的论点对着干。不断的撰写批驳的论点,转化为学术论文,通过国内外学术期刊的管道发表。也是在这段时间,我常常在国际研讨会当中遇到从荷兰回来的徐奇老师,也很荣幸的成为徐老师主办的微信公众号“法眼看南海”的供稿者之一。
(4)2017-2022:南海仲裁后遗症的研究
从2017年后到现在,我还是持续地研究南海仲裁裁决的实体部分进而撰写论文。但是,2016年7月之后,官方立场是南海仲裁案翻篇了。之后,研究这个问题的人也就少了,国内期刊的焦点也转移到别的问题上。即便如此,我还是很想要深入了解整个问题以及解决南海仲裁带来的后遗症。比如说,在南海仲裁时期,甚至是更长的一段时间当中,台湾方面在南海争端当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是维权还是弃权扯后腿?美国在背后对于南海仲裁施展了哪些影响?美国是否通过影响台湾而影响南海仲裁的走向?南海仲裁裁决对于南海周边国家指引了哪些方向?对于越南、马来西亚及菲律宾而言,如何便利了他们排除中国、瓜分南海?越马菲三国可能在南海走的下一步棋是什么?中国如何应对这样的局势?中国应该从哪些法律问题入手,才能阻挡越马菲三国瓜分南海的阴谋?这些都是我的研究“选题”方向。这些议题都相当敏感,而且可能属于业已翻篇的部分。相对于我先前写论文投稿国际期刊比较顺利,在2017年之后我写南海仲裁案的论文想要发刊的时候就遇到很严峻的问题。
即便最近两年我投稿期刊屡屡遭拒,我还是挺坚持自己的选题。基于个人研究发现,我挺确定未来南海法律战发展的方向跟方式,我论文写作就是朝这些“选题”个方向。我之所以写英文的期刊论文,而不是中文的论文,因为国内期刊退稿的次数太多,导致我根本放弃这个路径。我的做法是,期刊拒绝我的稿子,我就投别的期刊,而不是放弃这篇东西。我的目的就是要让研究成果发表,提醒相关的人,甚至影响下一波的法律战。我的目标不是增加C刊论文的篇数。我深刻了解在这个年代很多人不得不在乎期刊论文的篇数,但我认为只在乎期刊论文的篇数,而不在乎内容的做法没有意义。
我认为,不论是研究的取向还是论文的选题,不该让期刊主编来掌握。如果我们要研究什么,要写什么,都是期刊主编掌握,那么期刊主编不喜欢的题目,我们还能研究吗?许多国际法外文SSCI期刊主编是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顶尖国际法学者,他们在南海仲裁案这件事情上都认为仲裁裁决是对的,甚至受雇于菲律宾或越南。就他们而言,任何跟中国有关的论文,若是为中国的主张而辩护的,或者是批评美国、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的主张的,原则上不喜欢刊登。如果大家按照这些主编的口味来决定研究及写作的题目,后果是什麽?所以我不让期刊主编掌握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研究南海仲裁后遗症的整套选题当中,有一个题目我认为是非常要紧的,那就是“不可或缺的第三方”问题,这也正是徐奇老师的博士论文题目。因为,当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想甩开中国,自行合伙搞瓜分南海的司法仲裁案时,中国的地位(如果中国有地位干涉这样的程序的话)就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第三方”。问题在于,中国够这个资格吗?南海仲裁裁决是否剥夺了中国这个资格?在南海仲裁裁决之下,中国的合法利益何在?中国应该做什么来证明自己有这样的资格?如何抵消南海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我觉得这是个非常关键的选题。
4.被期刊退稿的经验
我写国际法论文投稿国内外期刊,被退稿的经验非常多。应该这么说,2020年我因为被屡屡退稿,简直到了怀疑人生,没脸见人的地步。退我稿的理由千奇百怪,以下分享给大家。
第一种被退稿的情况是:投稿之后完全没有回音,这种期刊浪费了不海投的人的时间。即便如此,我还是一次只投稿给一个期刊。第二种被退稿的情形是:退稿完全不给理由。我怎么被拒稿的都不知道,我这篇论文该如何改进也没答案。第三种论文被退稿的情况是:编辑说“高老师您的论文太专业,专业的论文不一定要由我们这个期刊来刊登。”但是,我的论文的的确确是符合那个期刊的“名称”所承载的领域,编辑这么说背离了该期刊的投稿宗旨。第四种否定我的论文的情况是:编辑要我“细心体会该期刊的发刊取向”,因此,我即便投给他“看起来”不那么专业的论文,还是给退稿了。第五种被退稿的情况是:主编说我的英文写作水平很差,达不到送外审的门槛,但是文章的论点有意思。然而,该期刊的前任主编曾经刊登过我好几篇论文,这也证明我的英文水平不差。第六种退稿的说法是:主编说我抄袭,那篇论文是批评南海仲裁裁决关于历史性所有权的部分。我说我没有抄袭,因为关于南海仲裁案,全世界而言,我本人写的论文最多。我不可能抄袭别人。主编被我说的没办法了,就说好,送外审吧。六个星期过去,两个外审意见回来。一个外审委员说,文章很好,可以刊登。另一个说我的英文非常差,文章对于学术毫无贡献。主编就告诉我,审稿人的意见是文章不能刊登。第七种退稿的方式是:主编委婉地说期刊再也不想刊登关于南海仲裁裁决的文章了,然而,这不是我这篇文章的质量问题。第八种退稿的方式是:外审委员都说不能刊登。但是他们的意见令我傻眼,我就询问真正的专家。真正的专家告诉我,审稿人根本不懂这个专业。
不知道大家听到我这种经验,心里是否好受一些?
5.问答环节
(1)请高老师详细介绍英文写作的方法论?
就方法论而言,英国伦敦大学的LLM的课程里头,花三十周六十小时讲“法源”,可见其重要性。你要建立论点,必须从规则(条约、习惯、一般法原则)入手,而不是泛泛而论。你要讨论某个条约在某个司法判例当中如何被解释,你就要使用条约解释的原则来看事情。因此,条约法也是很重要的东西。你若是要谈哪个国家违反了条约,首先要对该条约的特定条文作出解释,到底该适用原则,还是适用例外规定?条约对于相关国家有无拘束力?南海仲裁裁决涉及了《公约》好几个条文的解释。有没有错误?还是条约解释的问题。研究条约法以及条约解释,有几本权威教科书。还有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草拟条约法公约的时候所附上的逐条释义。大家都可以深入了解。
(2)什么期刊比较友好?
个人感觉是,《海洋发展与国际法》(Ocean Development & International Law,ODIL)现任主编(是新西兰跟澳大利亚两国的国际法学会的共同主席)不太接受对南海仲裁裁决批驳类的论文。我感觉《国际海洋与海岸法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rine and Coastal Law,IJMCL)的主编比较不会先入为主。这两三年我给IJMCL投了好几篇稿子,第一篇被他们退稿了,他们说不想看南海仲裁案的论文了,和我论文的质量没有关系。后来我又投论文给他,我的感觉是主编处理论文的过程挺规范的,跟我讨论论文如何修改的过程也没有敌意。后来,我投给他第三篇稿子,他就更友善了。我感觉投稿者跟主编的互动很重要,投稿的人不要有被迫害妄想症,不要浑身带刺,主编不要先入为主。这样子,两个人比较可以理性沟通,就是大家一起把事情做好。虽然在沟通过程很花时间,但是沟通的过程可以增进彼此的了解。
然而,沟通过程中会面临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我投稿某刊物的主编说我涉嫌抄袭,我直接回怼。经过沟通之后,主编就送外审委员,一个说可以刊登,一个说英文非常差。这里面有一个插曲,我当时还推荐一名审稿人,期刊一开始给那位被推荐人发电邮,邀请他作为审稿人,一天之后再给那位老师发电邮,说搞错了,不劳烦他审稿了。可能那位期刊主编察觉到我的论文对南海仲裁裁决书的杀伤力,才会有如此做法。《国际争端解决杂志》(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 Settlement)的副主编,在南海仲裁案的时候就协助越南外交学院,当时越南一度想加入仲裁,后来作罢。越南至今仍然准备对中国发动第二波南海法律战,这个副主编就是越南的法律团队成员。可想而知,在他眼皮底下,这个期刊不太可能会接受中国学者批驳南海仲裁裁决的论文。
(3)请问高老师,您说2017年后南海争端相关研究发刊遇到问题,那么请问我们博士生如何曲线救国,完成学校资格论文的发表要求呢?
据我了解,武汉大学的话要求博士论文发期刊的题目跟博士论文密切相关,但其他大学不一定有如此规定。因此,同学们要看看你们学校规定怎么样。
(4)如果遇到意见完全相反的主编如何处理?
那就是投其他期刊吧,别折腾。当然,也可以冷静三天之后想想看主编的评论是否有点道理?
(5)高老师好,请问您刚刚推荐的A Moder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的第六版,有哪些章节是重点?谢谢您!
我跟大家推荐,这本书的每一章都非常好,而且他写得非常幽默,清晰易懂,而且是英文不好的人看得懂、学得来的。建议你们先看第三章,就是法源那一章。
(6)高老师好,请问您认为中文论文和英文论文的写作思路有哪些区别,谢谢您!
国内期刊与国外期刊都有政治性正确的问题。欧美国家的国际法期刊几乎都认为中国应该遵守南海仲裁裁决,中国觉得南海仲裁案没有法律拘束力,是废纸一张。现在欧美国家团结在美国的麾下,一致反中。反中是各方面的。所以,用英文投稿国际法论文到国外期刊,若是题目有针对性,就只能在文章的质量上,方法论的正确性上,以及证据的搜集上下功夫。若是你的论点能够说服主编跟审稿人,还是有机会的。
(7)高老师您好!谢谢讲座,如何完成英文写作中的模仿和形成自己的风格的转变,背诵一些相关领域经典论文的句式是否有帮助?
我认为英语能力不是速成的。建议同学们争取通过交换计划,到国外住个一两年,不要游学,而是要读学位。因为游学不需要考试,念学位需要考试。准备考试就会折腾自己,这样才能有大进步。在国外就不要讲中文了,多跟英文讲得好的外国老师讨论问题。这样有助于你脑袋中国际法的那个区块的发展。参加模拟国际法庭辩论赛也是很好的方法。我会推荐队员查看并学习国际法院开庭律师的口辩逐字稿,看看顶级国际法律师都是怎么讲一句话的,开头语都是怎么说的,不同论点之间是如何转折的。他们喜欢用哪些专业的术语,等等。
(8)请问高老师,不像国外在国内的环境下,如何培养好自己的英文写作,口语等水平?
提升自己英语的写作口语水平,没有捷径,答案就是要“常用”。常写英语,常讲英语。你可以找一个不嫌弃你的好朋友每天凑在一起20分钟。请他随便给你一个题目,让你思考五分钟之后,讲五分钟。十分钟之后你出一个题目给他,角色互换。这样子,每天乱扯二十分钟。这就是即席演讲的训练,好处很多,慢慢的,你就会寻找出如何做开场白,说明演讲的几个重点。然后掌握时间铺陈演讲的重点,最后留出时间做出结论。这三大部分可以慢慢摸索出来。若是5分钟的演讲,opening应该不到1分钟,conclusion应该不到1分钟,其余的时间留作申论main body of speech。
(9)想向您请教,如果外审专家或主编的意见,自己不太认同,能否委婉地解释说明,或者怎样处理比较妥当呢?谢谢您!
如果他让你修改,你不同意审稿者的意见,你只能用你更多的研究成果来支持你的论点。如果审稿者不能接受你的论点,你必须说服他。
(10)高老师,您好!请您推荐和介绍您常用的国际法检索数据库资源和技巧,谢谢!
很惭愧,我不会使用数据库检索,都是请让学生帮我检索。我写论文大部分的材料都是一手资料(官方资料,国家的声明,政府的文件,政府对外发出的外交照会,法院的判决,条约,国际法委员会对于草拟的条约所提供的的逐条解释)。这些东西,就是我自己上官网去下载,比如说大陆架界限委员会(CLCS)的官网可以找到特定划界案中不同国家的外交照会。期刊论文的话,我是麻烦学生帮我下载。至于说找哪些论文来看,就是从我觉得写得好的论文(或是专书)来开始,看那些论文(或专书)都引了谁的文章,引了哪个判例,然后找出来读。国际公法的经典教科书,比如说英国牛津大学前前任国际公法讲座教授Ian Brownlie的国际公法教科书,最好的是他的脚注。可以从脚注中发现该找的判例跟学术论文。
(11)您刚才说从投稿到接受要一年,请问从论文的接受到发表一般还需要多久呢?谢谢!
我自己的经验是还需要三到六个月。应该是说,从投稿到刊登,最短要一年。因为当中要经历第一轮外审,修改,然后第二轮外审,修改,到被接受,然后编辑。最短都需要一年。
(12)请问论文写作需要预设立场吗?怎么平衡立场问题与维护国家合法权益的关系呢?
国际法论文应该都有立场。问题是你如何包装你的立场。为何要包装?这是因为要投稿,期刊的主编可能不愿意刊登明显为特定国家的特定立场辩护的文章。说他客观公正也好,说他反中也行。反正不能摆明了说南海仲裁就是通篇错误。
(13)如果说在学术论文方面,中美或者中菲学者之间谁都说服不了谁。那么可不可以尝试发表不太长的英文文章到英文报纸或网站类媒介,以期引导作为读者的西方普通民众理解中方立场。似乎也有其意义?
可以啊。如果你能发表当然蛮好。
(14)像我还处于本科在读阶段的,如果要写法学的英文论文用于自己的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得出彩呢?
赶快去参加杰赛普模拟国际法庭辩论赛,你能够写出来就不错了。
(15)感觉中英文期刊都偏向从一个理论框架出发分析问题,这种论证模式您如何看?
我都是直截了当去谈问题的。你可以多看一些期刊看人家怎么写,最主要是看他的前言部分。
(16)因为英文水平不是很高,第一篇论文是用英文写,还是先写中文再翻译成英文呢?
我认为每一个人都可以提高英文水平。最好的办法,或者是唯一的办法,就是“多用”。听、说、读、写四个字很有意思,你一定要多讲和多写。英文思维的形成并不能速成,我鼓励同学们要不断练习听、说、读、写的能力。这其实是整套循环的过程,非常有意思。因为,听跟读是吸收知识进来的过程,而说跟写是释放思想出去的过程。不断练习说跟写,就会知道自己如何不会说,如何不会写。当你懊恼自己能力很烂的时候,心里就有了很多问题。具体就是,这种情况我为何不会说?为何不会写?如何说比较好?如何写比较好?让你非常难堪,但是对于自己非常有益。当你被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的时候,你再去阅读好的英文材料,听取标准口音的演说,你就会发现,你写不出来的,表达不出来的意思,被那个大神表达出来了,你当然会迅速的吸收好的表达方式。下一次轮到自己要说要写,就能使用比较好的遣词用字来叙述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而补足自己不会说以及不会写的短板。
(17)很多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讨论法律方面,还要广泛考虑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请问,如何平衡一篇论文中的纯粹法律分析和政策性分析的比例和框架?以及,综合性(非单纯法学)的论文,您有推荐的英文期刊吗?
高:推荐英文期刊,要看你要研究的是什么领域,因为法学期刊各自有各的专业取向,例如海洋法的ODIL(它很严格)以及IJMCL。如果是政策分析,例如国际关系、政治学、管理类的跨学科期刊都可以接受。
徐:法律分析与政策分析属于跨学科的内容。跨学科很多刊物既是SCI也是SSCI,抑或是仅是SCI而非SSCI。然而,大家也注意的是,国内很多高校也看SCI,因此是取决于学科的具体情况、学校认定规则和个人要求的。
(18)高老师好,想了解一下哪些英文期刊对在读硕博学生发表比较友好?非常感谢!
基本上,我的观察,外国期刊不是太在乎作者的身份地位。不像国内的C刊,不喜欢刊登博士生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此外,期刊对你友好与不友好,这是双向沟通使然。你和主编的沟通良好,你接下来投稿这个期刊就会比较顺利。
(19)谢谢您的指导。听说亚洲的SSCI与欧美的SSCI对中国人更友好,请问是真的吗?
如果你的题目让期刊主编感兴趣他就会接受你。
(20)非常感谢高老师精彩的讲座,我看到您还在《中国国际法论刊》(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东亚和国际法杂志》(Journal of East Asia and International Law)有丰富的发表经验,请问您这两个期刊的风格和偏好是什么呢?您有什么相关发表经验分享吗?谢谢!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比较好,排名很前,但不好发。所以要有修改的准备和较好的英文素养。
徐奇:讲座非常精彩,让人意犹未尽。再次感谢老师分享自己的心路历程,对英文学习、选题、国际法方法论的学习,最后向高老师表示真诚的感谢。今天的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