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登平:先前行为作为义务来源否定说批判
作者/编者:温登平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6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在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场合,为了保护法益,对于国民的自由和权利施加更多的限制,对处罚哪些不作为必须进行慎重的检讨,严格限制其处罚范围。就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而言,最有争议的是先前行为先前行为,又称危险前行为、先行行为,是指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导致某种法益具有遭受侵害的危险,行为人有义务采取积极行动排除危险或者防止发生法益侵害的结果。最早将先前行为视为作为义务来源的是德国学者斯求别尔(Stubel)。在1884年,德国的判例首次确认了先前行为与法律、合同均是作为义务的来源。先前行为作为义务来源的确立,彻底动摇了费尔巴哈以来提出的仅从法律和合同中寻求作为义务根据的学说,也为从超法规立场来探求作为义务发生的根据的实质化理论埋下了伏笔。
关键词:
法学
刑法
不作为犯研究
刑事法理论
刑事法评论
北京大学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36页,本文献为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刑事法评论》第38卷,"不作为犯研究"栏目之单篇论文。作者系济南大学政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