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罢免朴槿惠判决书全文
韩国宪法法院
翻译:李康
转载自“世界说”微信公众号
现在开始陈述弹劾理由,根据弹劾理由来判断被诉人(朴槿惠)在执行公务方面是否有违宪违法行为。
首先从滥用职权干涉公职人员的任免,侵害公务员制度这一层面进行裁定。
在被诉人指示下,韩国文体部卢局长与陈科长遭遇问责性人事调动,最终卢局长以名誉退休的名义离开职位,部长刘振龙(前)被免职,青瓦台秘书室室长金淇春在第一次官指示下,逼迫6名1级公务员递交辞职信,并受理了其中3人的辞职。
但鉴于此案件中的证据不足,难以认定卢局长与陈科长是因为妨害崔顺实追求私利而被调动。不论是刘振龙被免职,还是金淇春逼迫6名1级公务员递交辞职信,两者的理由都不明确。
下面从侵犯舆论自由方面来裁定。
原告主张被诉人对《世界日报》社长施压并将其解任。《世界日报》曾曝光民政首席秘书办公室一份关于郑润会的内部报告,被诉人认定青瓦台内部文件泄露是干扰国政的行为,并要求对此进行彻底调查,惩处文件泄露的相关人员。
但综合此案证据,具体是谁对《世界日报》施压并不明确,确定被诉人的确参与其中的证据也并不具备。
下面对世越号事件中总统是否有违反生命权保护义务和诚实履行总统权力这一层面进行裁定。
2014年4月16日,世越号沉没,造成了304人死亡的悲剧。当时被诉人在其官邸。宪法规定,国民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国家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义务。世越号沉没的悲惨事件给全体国民带来巨大冲击和痛苦,从这一点来说,任何话语都不足以慰藉已逝的生命。
被诉人有理解国家有保护公民生命安全的义务并认真履行这一义务的职责。但宪法并未规定国民生命危急的情况下,被诉人必须亲自参与救援行动。
同时,根据宪法规定,被诉人有诚实履行总统职责的义务。但是诚实的履行本身具备相对性和抽象性。根据诚实履行总统职责这一抽象性的义务规定,无法认定弹劾事实。
宪法法院认为,无法通过观察来判定总统是否诚实履行了总统职责,因此从原则上来看,这一事实不能作为司法判断的依据。政治上的无能与决策失误本身不会被认定为弹劾事由。 世越号事件十分悲惨,但事件当天被诉人是否诚实履行了总统职责并不能成为弹劾审判程序的判定对象。
现在从被诉人允许崔顺实干涉国政及滥用职权这一层面进行裁定。
向被诉人报告的文件大部分由附属秘书官郑浩成传达,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期间,郑浩成多次将各类人事资料、国务会议资料、总统海外巡访日程及会见美国国务卿资料等机密文件传达给崔顺实。
崔顺实收阅资料后会给出自己的意见或者直接修改,甚至还会直接调整被诉人日程等,干涉被诉人的公务活动。此外,崔顺实还向被诉人推荐公职候选人,其中一部分人帮助崔顺实谋取私利。
被诉人曾因崔顺实提出为一家名为KD Corporation的汽车配件公司与大型企业牵线搭桥而指使安钟范要求现代汽车集团与这家公司进行交易。
被诉人对安钟范下达成立文体相关财团的指示,财团成立后,强迫大企业对MIR财团出资总计486亿韩元,对KSPORTS财团出资总计288亿韩元。但两个财团的人事任命、事业推进、资金流动及业务运营等决策权都掌握在被诉人与崔顺实手中,对财团出资的企业丝毫不能干涉。
成立MIR财团前,崔顺实还成立并运营着一所名为Play Ground的广告公司。崔顺实通过自己推荐的公职人员操控MIR财团与自己的Play Ground签订劳务合同,谋取利益。
此外,根据崔顺实的要求,被诉人还通过安钟范从韩国KT(前身为韩国电信)指定两人进行提拔并安排其负责广告业务。此后,Play Ground被选定为KT的广告代理公司,从KT集团拿下超过68亿(韩币)的广告订单。安钟范还在被诉人的指示下,将Play Ground公司介绍给现代汽车集团,使新兴广告公司Play Ground拿到了现代和起亚汽车高达9亿多(韩币)的广告订单。
同时,在KSPORTS财团成立前一天,崔顺实还成立并运营起了一家名为THE BLUE K的私人公司。崔顺实还聘用卢胜日(音)与朴宪永(音)于KSPORTS财团内任职,指使两人与THE BLUE K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被诉人还指使安钟范强迫国营企业GKL与POSCO集团成立体育团,将崔顺实运营的The Blue K公司安排为体育团选手的代理公司。
崔顺实还曾在前文体部次官金钟的帮助下,获得地区体育俱乐部全面整改的文体部内部文件,并制定了KSPORTS财团涉足其中,The Blue K获益的方案。同时,被诉人被指曾单独与乐天集团会长会面,以“5大基地体育人才培养项目”需要在河南市建设设备为由,逼迫乐天集团向KSPORTS财团提供了70亿(韩币)的捐助。
下面将对被诉人的这些行为是否违宪违法进行裁定。
宪法规定,公务员“是全体国民的奉献者”,阐明了公务员的义务是实现公共利益,这项义务在《国家公务员法》和《公职人员道德法》等法律中都有具体条例。
被诉人为了实现崔顺实追求私利而滥用总统地位及职权的行为,并非公正地履行职务,违反了宪法、《国家公务员法》和《公职人员道德法》等法律。
同时,被诉人成立MIR和KSPORTS财团、直接或间接地帮助崔顺实干涉国政等行为,不仅侵犯了企业的财产权,还侵害了企业的自主经营。
此外,因被诉人的指示或者放纵导致的众多机密文件泄露给崔顺实这一行为,违反了《国家公务员法》中严守国家机密的义务。
下面对上述被诉人的违法行为是否足以成为罢免被诉人的重要条件进行裁决。
总统不仅要依照宪法行使权力,还要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接受国民的评价。
但被诉人彻底隐瞒了崔顺实干涉国政的事实,否认相关指控,而且指责干涉国政的说法毫无事实依据,导致依靠国会等宪法机构的牵制功能与依靠公众舆论的监察功能无法正常运作。
此外,被诉人还参与并对崔顺实成立MIR和KSPORTS财团、Play Ground公司、THE BLUE K公司及帮助KD Corporation公司的行为提供了支持。
被诉人在任期间不断做出违宪违法行为,不顾国会及舆论指控,反而隐瞒事实惩处相关人员。最终造成了根据被诉人指示行事的安钟范、金钟及郑虎成等人以贪污罪名被逮捕的重大事态。
被诉人这些违宪违法的行为违反了代议民主制的原则,损害了法治主义精神。
此外,被诉人在“国民谈话”中声称将会尽可能配合调查,协助查明真相,但实际上却回避检察院与独立检察组的调查,并拒绝了检方的查抄。
从该弹劾案的诉讼理由和被诉人一系列相关的言行来看,被诉人并没有表现将不会再做出违法行为的维护宪法的意志。
综上,被诉人的违宪违法行为使国民对其失去信任,从维护宪法方面,法院可以认定其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被诉人的违法行为在维护宪法秩序方面影响恶劣,破坏性大。罢免被诉人起到的维护宪法的作用将是极其有效的。
我宣布,所有法官一致决定,罢免被诉人朴槿惠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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