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壮华:论刑法谦抑性原则在裁判文书中的运用
作者/编者:高壮华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8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司法裁判是诉讼活动获得权威性结论的重要环节之一。裁判文书是各类诉讼主体的职权、职能(或诉讼权利义务)行为追求公平正义结果的表达形式,是现代国家禁止私人之间以非和平方式解决争议,而通过公力救济的程序和途径、通过司法审判的方式给出争议解决确定内容的表达结果,它也是公平正义在个案中得以实现的具体体现。而刑事诉讼程序和刑罚的适用,只是国家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所产生问题的解决途径和处理方式,这就预示着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和刑罚的适用,是有较高的规格和标准的。它警示人们,刑事违法性的违法层级较高,是性质较为严重的危害社会行为;它是穿透了其他违法行为的层级后进入刑事违法行为的范畴,成为要受刑法调整的违法行为,这也是通常所说的刑事违法行为的二次违法性。
关键词:
法学
法律
裁判文书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研究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23页,本文献为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文书革故与鼎新》一书,"法律文书研究"栏目之单篇论文。作者高壮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郑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