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至21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长理事会例行会议在阿斯塔纳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外交部长们出席了会议。
为筹备将于2017年6月8日至9日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外长们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阿斯塔纳宣言》及《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草案,上述文件将体现上合组织下一阶段基本主张和任务。阿斯塔纳峰会后,中方将接任轮值主席国。
NO1 上合组织要正式接纳新的小伙伴了
此次外长会议的最大焦点就是为落实2016年塔什干峰会决议,外长们完成了接收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程序。
要想了解新成员国的确认加入会对上合组织整体局面带来怎样的影响,以及加入流程就要首先对上海合作组织有个初步的了解。
“上海合作组织”前身是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解决边界问题方面取得巨大成果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上海五国”会晤机制。
2001年,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第六次会晤,也代表了六国元首举行了首次会晤,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组织及对外开放的原则,上海合作组织作为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正式成立。
其还有5个观察员国(蒙古、巴基斯坦、伊朗、印度、阿富汗)和3个对话伙伴(白俄罗斯、斯里兰卡、土耳其)。
由于批准新成员的加入需要一个复杂和长期的过程,上合组织规定任何要成为正式成员的国家必须要有观察员国地位,没有受制于联合国制裁,也没有正处于与上合组织国家的冲突之中等,并需向上合外长会提交申请。
一直以来伊朗和巴基斯坦都是观察员国中最积极欲成为正式成员国的国家,但是却一直受到地区恐怖主义和脆弱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而蒙古由于其外交政策,一边注重与上和组织成员的合作关系,一边努力发展与西方国家的联络因此对于申请抱有犹豫态度。土库曼斯坦在西方媒体中一直被看做是上合新成员的强力候补,尽管其暂时并非观察员国并且在联合国确立了永久中立地位,但是其与上合组织的国家们在双边和多边领域都建立了正式的合作关系。
在上合组织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出于多方因素的衡量和申请情况,启动了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程序。中国王毅外长在外长会上就表示:“上合组织接收印巴加入后将实现首次扩员,成为世界上幅员最广、人口最多、潜力最大的地区性国际组织。” 对于印巴的加入,上合组织另一大国俄罗斯也表示欢迎。不过,印巴正式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还需要得到两国国内的批准,印巴两国必须签署上合组织多项政治条约后才可以成为上合组织正式成员国。
其实除了印度和巴基斯坦外,会议还讨论了伊朗成为正式成员国的进程,但这一建议遭到塔吉克斯坦反对。塔吉克斯坦反对的理由是,伊朗政府庇护塔国一名伊斯兰反对派领导人,并试图破坏塔国现政权。
NO2 反恐合作要加大力度继续深入推进
加强传统和非传统领域的安全合作是上合组织的工作重心之一。
1998年7月3日,“上海五国”在第三次元首峰会《联合声明》中首次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民族分裂主义、民族排斥和宗教极端主义都是不能接受的。各方将采取措施,合力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偷运武器、贩卖毒品和麻醉品以及其他跨国犯罪活动”。
1999年8月25日,五国元首在正式文件中提出“恐怖主义是地区安全的主要威胁因素”,并将非传统安全领域中的联合行动列入地区安全合作工作日程。此后,五国于1999年12月2日召开了“比什凯克‘上海五国’执法部门领导人安全合作与协作会议”,确定了非传统安全合作内容,包括反对国际恐怖主义,反民族分裂主义,打击有组织犯罪集团,打击非法贩运武器、毒品走私以及制止非法移民等。
2001年6月15日,五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元首在签订《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的同时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之后还签署了《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设立了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执行委员会,使上合组织在安全合作方面机制化、常规化。此外,上合组织其还举行了多次联合反恐演习、情报交流会议,并建立了打击网络恐怖主义联合工作小组等合作机制。
除了自身努力外,上合组织还积极加强国际组织的合作。
2016年11月22日,上合组织秘书长拉希德·阿利莫夫在联合国总部参加“联合国和上海合作组织共同应对威胁和挑战”高级别会议,这是联合国首次举行这一主题的高级别会议。21日,第71届联大一致通过关于联合国和上海合作组织合作的决议。阿利莫夫在表示,深化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与联合国反恐相关机构的合作关系是未来工作的方向。在于2015年上合组织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至 2025 年发展战略》中也有体现。
而在本次会议中,外长们一致支持进一步加强成员国在应对当今安全挑战与威胁,特别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跨国有组织犯罪、非法贩运毒品,以及巩固国际信息安全、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合作。同时应恪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全面平衡推进条约各项宗旨和原则,推动核裁军进程,加强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并促进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平等互利合作。
此外,在本次会议上,外长们还强调阿富汗和叙利亚局势不但是影响亚欧大陆国际战略和地区安全局势的焦点,也是上合组织必须持续面对的现实问题。由于极端组织的发展壮大,阿富汗长期是中亚乃至全球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的主要基地。而叙利亚曾于2015年申请以观察员的身份加入上合组织。外长们表示将继续在“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框架(于2005年11月建立)内开展工作,促进阿富汗重建和平。同时相信,阿斯塔纳进程将为有关各方在联合国主导的日内瓦进程框架内寻求各方均可接受的叙危机解决方案提供必要条件,并为叙利亚实现和平与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但是,2016年发布的《上海合作组织黄皮书: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16)》也指出了上合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其次,提升地区反恐机构的作用,加大情报交流、执法安全合作、调研与分析,在应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网上传播方面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再者,应加强与集安组织的协调与合作,互派代表参加本组织的重大活动与联合反恐演习。
最后,应推动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增加各成员国的就业机会,改善民生,解决社会经济问题,消除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
1. 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
传统安全威胁是主要是指国家间军事、政治、外交等方面的冲突,非传统安全威胁是指除军事、政治和外交冲突之外的其他对主权国家及人类整体生存与发展构成威胁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信息安全、恐怖主义、武器扩散、疾病蔓延、跨国犯罪、走私贩毒、非法移民等。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世界人口的快速流动,非传统安全问题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的威胁日益增加。
全称为“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CSTO),是由部分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于1992年5月15日签定成立的。该组织于1995年11月1日在联合国秘书处注册,2004年12月2日获得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地位。其前身为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性质为区域性军事同盟,主要成员国有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等。目前其工作的最优先方向为反恐。
NO3 上合组织要促进更宽广领域的发展
今年是《上合组织宪章》签署15周年,也是《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和生效5周年。《宪章》和《条约》集中体现了平等相待、合作共赢、开放包容的“上海精神”,作为组织的思想基石和行动指南,开辟了国际关系崭新模式。上合组织成立以来,始终保持蓬勃发展势头,有力维护成员国安全和发展利益,体现了独特的战略价值。
一是坚持团结协作,彼此坚定支持。互信是组织健康发展的政治基础,也是应对威胁挑战的力量源泉。中方愿同各方进一步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继续相互支持维护本国核心利益和实现发展振兴,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办好自己的事情。
二是应对风险挑战,维护长治久安。当前“东伊运”等本地区“三股势力”与“伊斯兰国”等国际恐怖势力加强勾连,“防回流、防渗透”是各方共同关切。建议强化地区反恐机构建设,深化情报交流、网络监管、联合执法和能力建设等合作。
三是促进务实合作,实现融合发展。中方致力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等区域合作倡议以及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等成员国发展战略对接,上合组织可为此发挥重要平台作用。建议不断提升地区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水平,适时启动上合组织自贸区可行性研究。
四是推动交流互鉴,夯实民意基础。中方愿同各方加大人文合作投入,实现互学互鉴、民心相通的美好愿景。充分发挥文化、教育、卫生、科技、旅游、环保、青年等合作机制作用,推动人文交流覆盖越来越广的人群,越来越多的领域。
五是新老成员有机融合,实现开放包容发展。中方支持阿斯塔纳峰会给予印度、巴基斯坦成员国地位,这将为上合组织及有关国家双边关系发展注入正能量,成为组织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大事。中方支持加强与观察员国、对话伙伴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上合大家庭”凝聚力。
王毅表示,阿斯塔纳峰会后,中方将接任轮值主席国,肩负责任重大。期待各方提出宝贵建议,愿与各方密切配合,共同落实成员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努力推动上合组织稳中有进,造福地区各国人民。
参考资料:
http://world.people.com.cn/n1/2017/0422/c1002-29228430.html
http://www.fmprc.gov.cn/ce/ceka/chn/sgxx/sgdt/t1455845.htm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hanghai_Cooperation_Organisation
http://thediplomat.com/2014/09/the-new-improved-shanghai-cooperation-organization/
http://www.globaltimes.cn/content/8809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