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国何:组织犯的教义学考察
作者/编者:袁国何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21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组织犯,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较为特殊的共同犯罪人类型。组织犯所实施的组织、领导、策划、指挥行为,乃是非实行行为,组织犯具有非实行行为性;组织犯被《刑法》第26条明确规定为主犯,具有确定的主犯性;组织犯比一般犯罪人承担更为宽泛的刑事责任,并且不得适用缓刑,具有处罚的严厉性。凭借组织支配理论、利用无条件的犯罪决意理论而肯定组织犯的间接正犯性,或者将组织犯界定为共同正犯,会使正犯与共犯的界分标准过度实质化,即为了实现处罚的妥当性而扭曲了正犯与共犯的界分标准。在我国,没有必要将组织犯界定为正犯。在双层区分制之下,组织犯在构成要件判断层面属于共犯,在量刑判断层面属于主犯。
关键词:
法学
刑法
理论前沿
组织犯
刑事法评论
北京大学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36页,本文献为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刑事法评论》第44卷,"理论前沿"栏目之单篇论文。作者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