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法律禁令和法律行为(赵文杰 译 张传奇 校)
作者/编者: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 著 赵文杰 译 张传奇 校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6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德国民法典»(本文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34条的解释,历来是学界和实务界争议的焦点。学界通说认为,应本着各法律禁令的规范目的具体判定法律行为的效力。实务界虽以禁令对象为判定法律行为效力的标准,但并未严守该标准,诸多判决存在评价矛盾。本文认为,学界通说个案决疑的模式曲解了«民法典»第134条。本条实为解释规则,体现了国家经济秩序和经济控制优先于私法自治的基本决定。违反法律禁令的法律行为在有疑问时无效,需有特别理由方可反对无效的认定。此外,本文认为,实务界的标准并无解释力,应根据四种类型分别判定。这四种类型分别是合同内容、当事人身份、法律行为缔结时的环境以及法律行为与不法后果的关系。在法律禁令具有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目的时,违反该禁令,原则上只导致单方部分无效。
关键词:
«德国民法典»第134条
法律禁令
法律行为
解释规则
单方部分无效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30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13卷“合同因违法而无效” 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Claus-Wilhelm Canaris,系法学博士,时任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译者和校者系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