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双根:国有财产在中国的特殊保护机制

作者/编者:张双根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
创作年代:2011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在中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政治前提下,凡属于全民所有的物或财产,均归国家所有,国家成为其唯一的所有权人--至少是在名义上或抽象意义上。至于其在形态或用途上,是自然资源性财产、由国库拨付或购置的财政性财产、经营性资产(如国有或国家参股的企业),还是公共设施或公营造物,均不影响国家所有权的享有,只不过在利用形态上见其差异。因此在中国法现实上,所谓“公法物”的特殊保护机制,也就主要体现在对国有财产的保护上。如何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尤其是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国有财产保护上的重头戏。粗略梳理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法律法规以及执政党的重要文件,在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上,其工作环节大体包括:第一,产权界定与产权纠纷处理;第二,国有财产内部管理;第三,国有财产进入交易或流通领域。本文主要围绕这几个方面,来看看中国法上对国有资产如何施予特殊保护,以及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国有财产 国有资产 产权登记 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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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10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7卷“民法中的国家”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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