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

作者/编者:黄涛 吴彦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创作年代:2016
出处/来源:法哲学与政治哲学论坛/宪道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出版社
学科分类:法哲学
文献语种:

摘要

“经典与解释”系列丛书子系列“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11卷全部出版,这套书以康德到马克思以来的德国古典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为主线,往前追溯到普芬道夫,往后追溯到当代的哈贝马斯与卢曼的法哲学,甚至翻译了规范法学之集大成者凯尔森的研究作品,以使读者能够在比较中看清德国古典法学的品质。学术精品,WELLS编辑部特别推荐。

关键词: 德意志法哲学 法理学 政治哲学 丛书

正文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简介

20107月初,一群当时正在北京、上海、武汉各地攻读法哲学博士学位的年轻人集聚起来,起意出版一套题名为“德意志政治法律哲学”的译丛,策划得到了知识产权出版社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很快进入立项。2011年底,丛书名正式确定为“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

古典法学这个名称,在很大程度上表达了这群以80后为主体翻译力量的年轻人的想法,即试图从经典作家和作品中寻找法哲学与政治哲学智慧,并且这些经典作家和作品的范围被界定为法律实证主义之前,这与“经典与解释”的事业相一致,也与刘小枫教授近年来倡导的古典学研究相一致,也因此,他们积极谋求获得刘小枫教授支持,同时在出版社的支持下,最终这套译丛被列为“经典与解释”的子系列,采取了经典与解释的传统封面设计版式,仅在局部做了微调,并写下了最初的这样的出版说明:

19世纪下半期以降,实证主义和历史主义催生了法学的专业化和技术化,法学视野日趋狭窄。在二十世纪的法律思想中,实证法学、社会法学、经济分析法学占据了法学的大半江山,现代法学十分“自觉地”排除有关制度与德行的思考,规范主义振振有辞,鄙夷有关法理之学的哲理思考,法学最终沦为律师的技艺。

在此背景下,古典法学应运而生。古典法学无专属之名称,无独立之概念、术语和体系,却为反思现代法学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思想资源。所谓古典法学即古典思想大家视野中的法学,与现代实证法学分庭抗礼。举凡贴近经典古典经典、想要从古典经典中获得政治法律思想资源者,皆可纳入古典法学范围,不仅包含古代的古典(希腊和希伯来传统中的政治法律经典),亦包含近代意义上的古典(霍布斯至尼采的现代政法思想传统)。

古典法学有关政法之理的思考极其深刻,其对共同体秩序的反思,对制度之品质的思考,足以令专业化的法律人汗颜。古典法学想要揭示一切社会现象的本质,揭示人类的本真的政治存在,它将制度设计与共同体的美好生活关联起来,为反思社会现象提供基本尺度和范式。不仅如此,现代法学中的大部分观念及概念,早已在古典作品中埋下伏笔。

古典法学或隐藏在古典诗文中,或为哲学证明之一环,其文学化和哲学化色彩成分极重,而非当今有板有眼之学术论文。凡此种种,均给阅读和理解带来了巨大困难。长期以来,对于隐藏在古典大家作品中的政治法理,学人们仅停留于引证片段字句,未能有深入细致之钻研。本丛编不从意识形态的宏大叙事入手,亦不从流行的概念体系入手,而从古典作品中政治法理的疏释入手,讲述政法学问和道理,引导有关政治法理之独立思考。

政法之理如人生之理,离不开深刻的哲学反思,诚如个人向往美好的人生,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亦会向往美好的共同体生活。尤其是在亟亟于变革的当下中国,我们完全有必要反顾古典政法思想的印迹。

按照原初的设想,古典法学应该有若干个系列,一是德意志古典法学,二是不列颠古典法学,三是法兰西古典法学,四是意大利古典法学……到20163月间,“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蔚然成形,出版译丛十一种。这套书以康德到马克思以来的德国古典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为主线(《康德法哲学及其起源》、《观念论法哲学及其批判》),往前追溯到普芬道夫(《早期启蒙的自然法理论》),往后追溯到当代的哈贝马斯与卢曼的法哲学(参见《20世纪法哲学发微》),甚至翻译了规范法学之集大成者凯尔森的研究作品(《为何是基础规范》),以使读者能够在比较中看清德国古典法学的品质,看清在德国古典法学的背后包含的对于人性,对于人类的共同体生活的种种设想,这些设想是以非常哲学化的方式表达出来的,但却魅力无穷,在极大的程度上影响着后来的理论思想家。

这套书的出版对于我们研习德国古典法哲学提供了一个非常恰当的指引,它比较系统地展示了德意志古典法学从兴起、发展、成熟到衰落时代的理论场景。入选的多部作品都是这一领域中已获定论的作品,尽管这些作品从表面上看都是阐释性的,却在根本上影响了当代世界对德国古典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看法。其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以色列政治学家和政治思想史家所罗门·阿维纳瑞的《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和《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两书。这两部书对于我们理解黑格尔与马克思之间的关联,系统性地理解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阿维纳瑞的黑格尔研究大大地超出了《法哲学原理》,相比之下,伍德的《黑格尔的伦理思想》中对《法哲学原理》一书的研究非常深刻,他将《法哲学原理》视作黑格尔伦理思想的基础,但这种伦理已经不再是传统的伦理,而是属于自由社会的伦理。无论如何,阿维纳瑞和伍德有关黑格尔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研究,是当代的黑格尔研究者不能忽视的。李普斯坦的《强力与自由》一书则是近年来有影响的康德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研究作品。这本书对于康德的《法权学说》的研究非常精到。而《财产与德性》一书比较详尽地梳理了费希特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中的几部关键作品,更为重要的是,它所探讨的有关财产与德性之间的关系命题,和《德国观念论与惩罚的概念》一书所探究的有关惩罚的命题,都是法哲学研究中的经久不衰的命题。

这套丛书自始至终并不打算成为一个包罗万象的文献库,它毋宁是以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问题意识为导向的,观念论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是这套书中最为重要的命题,它的产生、发展与成熟时期的面貌,以及它的衰落或者重生,乃是这套书的年轻的译者们关心的论题。在汉语法律思想界受到实证主义影响的时刻,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的出版想要以其高度晦涩又极具穿透力的哲学思辨品格吸引那些向往高贵的灵魂,去探究在我们现时代共同体生活中的那些最为美好的侧面,去探寻追求这些美好侧面的活力来源。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书目

1.启蒙早期的自然法理论


作者:霍赫斯特拉瑟(Hochstrasser T.J.)

译者:杨天江

内容简介:本书是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中的第一部,展示了德意志古典法学开端时期的图景。本书追溯了康德之前德国自然法思想的总体发展,对于普芬道夫、莱布尼茨、托马修斯、沃尔夫等人的自然法理论及其之间的相互承继关系提供了一个详尽解释,探究了由格劳秀斯、霍布斯和普芬道夫等人精心构筑的自然法理论对德国早期启蒙阶段所产生的影响,是国内引入的第一部对于德国近代早期自然法理论的比较详尽的解释,对于丰富我们有关自然法的传统的知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书认为,普芬道夫及其追随者使得霍布斯的许多关键性的理论见解成为德国政治法律理论的一个部分,并由此逐步形成了一种以人的社会性和人类理性的自足概念为基础的自然法理论,塑造了一种称之为折中主义的新的方法论,在康德的观念论的道德哲学产生之前,一直是思想生活中的主要的创造性力量。与此同时,本书也看到,莱布尼茨和沃尔夫等唯理主义者,试图捍卫传统的经院主义自然法,以免受到霍布斯以及普芬道夫的追随者的侵害。最后,全书以康德对于德国自然法传统的回应做结。

2.暴力与自由——康德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

作者:李普斯坦(Arthur Ripstein

译者:毛安翼

内容简介:本书是利普斯坦教授研究康德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代表作品,也是英语世界50多年来解读康德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研究领域的一部力作,此书最大的贡献在于,对康德哲学的阐释融贯贴切、结构分明、逻辑清晰,有利于读者整体把握康德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基本思路和整体框架。本书认为,康德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以实现个体的平等的自由为目的。为此,本书就以普遍法权原则悬设及其蕴含的内在法权概念为起点,逐步向私人法权和公共法权拓展。本书的研究视野非常开阔,旁征博引,结合古今诸多思想流派与康德的思想对观比较,从而凸显康德法政哲学的独特之处和若干学者的理论得失。本书清晰而连贯地阐述了对康德观点的一些重大误解,不仅如此,李普斯坦教授还表明,时至今日,康德的观点在概念上依旧是有力量的,在道德上也富于感染力,清晰地揭示了,人类的法律制度不仅是对人类有限性或境况的回应,实际上,在不诉诸人类爱好与脆弱性的情形下,我们也能够清楚地说明人类对正义的需要,不仅如此,康德还证明了一条独特的道德原则,这一原则对于为了实现平等自由而使用强力提供了一种限定。

3.财产与德性——费希特的社会与政治哲学

作者:詹姆斯(James D.

译者:张东辉 柳波

内容简介:本书是英语世界近年来研究费希特法权-政治哲学的一部新作,也是罕有的有关费希特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研究成果之一。作者紧扣费希特实践哲学的两个基本概念,财产和德性展开论述,全面而又深刻地阐明了费希特从耶拿时期到柏林时期的政治法律思想,将《自然法权基础》、《伦理学体系》、《闭锁的商业国》和《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理解为一个系统的整体,并且试图用德性概念将费希特从耶拿时期到柏林时期的政治思想贯通起来加以考察,从而消解了那种认为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费希特立场的片面观点。具体来说,作者从费希特所规定的财产概念入手,有力地反驳了那种对其政治哲学和法哲学进行自由主义解读的做法,重申了费希特相互承认学说的理论意义。不仅如此,作者还鞭辟入里地剖析了费希特关于法权与道德之关系的理论,辩证地指出法权与道德处在一种本质的关联之中,而费希特在耶拿时期严格区分法权与道德的做法实际上并不是一种绝对的区分。

4.黑格尔的伦理思想

作者:伍德(Allen Wood

译者:黄涛

内容简介:本书是国际知名学者阿伦·伍德教授的代表作,也是自布拉德利《伦理学研究》出版以来,英语学界有关黑格尔伦理思想的最为重要的研究,它不仅对于《法哲学原理》一书进行了系统的解读,更为重要的是,集中阐明了黑格尔伦理生活概念的内涵,对它与现代自由主义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讨论,更为重要的是,它揭示了《法哲学原理》对于理解黑格尔伦理思想的重大意义,主张黑格尔的伦理思想并不存在于其逻辑学中,而是存在于其法哲学中,本书对于理解德国观念论的伦理思想传统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这本书对于《法哲学原理》一书的理解非常明了和系统,不仅讨论了人权、惩罚、道德责任的标准、个体良知这些重要的法哲学论题,更为重要的是,它将有关伦理生活的考察置于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的语境中,揭示了黑格尔思想同当代自由主义之间的分歧,揭示了精神的自我实现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内在关联。本书具有思想史的视野,不仅在黑格尔整个哲学思想框架中来讨论《法哲学原理》中的关键论题,而且还讨论了黑格尔伦理思想同古希腊传统,以及同他的同时代人康德、费希特以及弗里斯等人之间的关系。

5.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

作者:阿维纳瑞(Avineri S.

译者:朱学平 王兴赛

内容简介:本书是英语学界有关黑格尔政治哲学的第一部系统性的研究作品。阿维纳瑞教授首先充分利用了黑格尔的哲学著作,政治论文及其个人通信,将黑格尔的政治哲学的研究从晚期的《法哲学原理》拓展到其早期著作,在本书中,《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德国宪制》和《耶拿实在哲学》等黑格尔青年时期的著作都得到了详尽的考察,从而提供了一幅黑格尔政治哲学从萌芽到生长、成熟,最后臻于完成的全面画卷。其次,本书也特别关注黑格尔政治哲学的社会经济维度,力图由此出发对于黑格尔的国家理论进行理解和把握。最后,本书之处,黑格尔政治哲学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从卢梭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出发,通过将历史维度引入到政治哲学之中,彻底地改变了马基雅维利到卢梭的以立法者为中心的西方政治哲学传统。就此而言,黑格尔堪称“现代社会政治哲学的第一人”。本书冷静、博学、流畅易读,以对于黑格尔的政治哲学的同情解释的非凡才华,对于黑格尔的整个政治哲学进行了一个栩栩如生的再评价。

6.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

作者:阿维纳瑞(Avineri S.

译者:张东辉

内容简介:《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是当代以色列哲学家阿维纳瑞的代表作之一,由剑桥大学1968年出版,迄今已经再版15次。本书自首次出版以来,几乎成为了西方研究马克思的学者必读的重要参考书目。作者凭借翔实的文献资料,从学理层面深入独到地阐释了马克思关于人与社会、阶级与革命、理论与现实、异化与财产等方面的主题。本书的核心主张在于,马克思的学说是费尔巴哈与黑格尔哲学的综合产物,是马克思将费尔巴哈的“转变性方法”再次创造性地运用于黑格尔思辨体系以批判和改造社会现实的结果。本书认为,马克思的这一立场从其早期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直到晚期的《资本论》都是贯彻始终,未曾改变的,只是做了一定程度的补充和完善,因此,本书旗帜鲜明地主张,马克思的整个思想具有系统的“结构性”,马克思只有一个,不存在“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的严格区分。本书还将马克思与恩格斯、列宁区别对待,力图塑造或还原一位哲学家的马克思,而不是革命家的马克思形象。本书极其熟稔地运用马克思的经典文献和生平资料,既擅长纵横捭阖的宏大叙事,又能时时紧扣文本,文风简洁明快,体现了作者深厚的哲学素养和渊博的学术积累。

7.德国观念论与惩罚的概念

作者:梅尔(Merle J.C

译者:邱帅萍

内容简介:本书是近年来德国观念论法哲学研究领域极其重要的文献之一,是一本一流的、令人耳目一新的学术论著。本书极其细致地处理了德意志古典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的维度,对于德国观念论法哲学中的惩罚论题进行了思想史考察,系统梳理了康德、费希特、黑格尔和尼采等人在惩罚问题上的看法,并将这一惩罚思想史的梳理同当下法哲学学界有关惩罚的论辩结合起来:鉴于当代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关注对危害人类罪的惩罚,反对报应主义的刑罚观,而为再社会化进行辩护。本书认为,传统以来将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的刑罚观视为报应论的刑罚观的看法非常可疑,本书基于细致的文本考察和严格的文本分析认定,这三位哲学家没有一个人持有绝对的报应论立场,而是主张一种威慑与再社会化的立场,为了支撑这一观点,本书对于尼采《道德的谱系》一书中有关惩罚的观点进行了详尽的梳理。本书通过思想史的考察给读者展示了一种全新的探究惩罚根据的模式,并对不同的惩罚根据理论进行了严谨而又深入的解读和比较分析,这种法哲学的研究方法,对于当代中国的法哲学研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启示,与此同时,也为我们进一步思考有关惩罚根据的问题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史基础。

8.康德法哲学及其起源——德意志法哲学文选(一)

编者:吴彦

译者:汤沛丰、朱振等译

内容简介:本书是三卷本《德意志法哲学文选》中的第一卷,本卷的目的一是介绍康德法哲学诞生之前德国法哲学发展的主要情形,同时也对于康德法哲学的一些重要的论题进行介绍。本卷的选文基本上见证了德国法哲学逐渐从欧洲大陆传统、尤其是从新托马斯传统脱胎而出并自成一系的漫长生成过程,更为具体地说,本书揭示了德意志法哲学的生成过程,这就是以普芬道夫—托马修斯、莱布尼茨—沃尔夫这两条主线为始而最终汇聚到康德那里,开启了一个独特的德意志法哲学的传统。本书选文因而表明,康德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只有在两个针锋相对的思想传统的背景下才看得分明,一个是普芬道夫—托马修斯的意志论传统,一个是莱布尼茨—沃尔夫的理性主义传统,本书的选文揭示了,对于意志论和理性主义的这两个传统的双重批判构成了康德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核心内容。康德的独特的自然、他所假设的社会契约论,以及他在某些政治立场上的摇摆不定,都可以通过他的这个双重批判得到解释。本卷亦可作为本译丛中《早期启蒙的自然法理论》和《强力与自由——康德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两书的辅助材料来阅读。

9.观念论法哲学及其批判——德意志法哲学文选(二)

编者:吴彦

译者:姚远、黄涛等

内容简介:本书是三卷本《德意志法哲学文选》中的第二卷,本卷的关注点是三个思想体系,一是康德之后观念论法哲学的发展,具体来说是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其中,尤其是收录了谢林的法哲学的研究文献,这是汉语学界有关谢林的法哲学研究迄今为止所见的唯一一份文献,比较系统地研究了已经翻译成为中文的谢林的《自然法权新演绎》一文。二是历史法学,具体来说,是萨维尼和施塔尔的法哲学思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施塔尔的法哲学,迄今尚未有中译本介绍。三是马克思的法哲学。本书选文揭示了,尽管这三个思想体系之间相互攻讦,却有一个共同的思想渊源和一个共同的批判对象,这就是康德。与此同时,历史法学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出现,也在某种意义上预示了二十世纪德意志法哲学的发展,预示着一个法律实证主义时代的或者说法律的科学化时代的来临。自此,科学的和技术的思考法律的方式开始支配我们的日常法律生活和日常的法律思维方式。本书亦可作为本丛编《黑格尔的伦理思想》、《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和《财产与德性——费希特的社会与政治哲学》的辅助性的阅读材料。

10.20世纪法哲学发微——德意志法哲学文选(三)

编者:吴彦

译者:刘鹏、王小钢等

内容简介:本书是三卷本《德意志法哲学文选》中的最后一卷,本卷收录了关于耶林、尼采、韦伯、施米特、哈贝马斯、卢曼等人的法哲学思想的研究论文,这些文献反映了二十世纪法哲学思想的大概面貌,它们是在德意志古典法学衰退的岁月中出场的,与我们如今所处时代的法哲学思辨有着直接的亲缘关系。本卷选文揭示了,二十世纪法哲学逐渐丧失了从总体上和宏观上把握法律的能力,而走向了专业化和多元化的时代,这种对于法的碎片化的理解直接地促成了一些针锋相对的法哲学“立场”。这些立场在整个德意志法哲学发展的初期是不曾显现的。他们各自立足于自己的视野而对法进行了一场“去总体化”的解构,在这些立场之中,突出地表现出了如下四种路向,一是技术路向,二是政治路向,三是自然法路向,四是社会学路向。本卷选文便是围绕着这几种不同的法哲学进路,它们同时也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思考法律的几种基本方向。本卷选文在极大程度上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入地理解德意志古典法学不同于二十世纪流行的法哲学的基本品质,从而更为深刻地理解德意志古典法学对于当代政治社会生活的积极意义。

11.为何是基础规范:凯尔森学说的内涵

作者:宾得瑞特(Uta Bindreiter

译者:李佳

内容简介: 本书是知识产权出版社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系列的最后一部,也是整个德意志古典法学在衰落之后占据支配地位的一种法律学说,展示了德意志古典法学在衰落时代的典型图景。凯尔森的纯粹法学对当今世界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实务产生了巨大影响,是法律的科学化和技术化时代的集大成者。众所周知,基础规范处于凯尔森的规范的等级秩序中的最顶端,是整个规范等级秩序赖以存在的基础。本书对于凯尔森纯粹法学的基础,也就是基础规范进行了理论的和实践的探讨。具体来说,不仅对于凯尔森基础规范的抽象理论进行了梳理,而且以一种辩证发展的观点去理解凯尔森的基础规范理论,将其运用在对于欧共体、欧盟的法律现象的解释中。本书意在保持凯尔森基础规范理论的普适性,颇具时代感,不失为将经典抽象理论与当代法律实务进行有机结合的有益尝试。本书也是技术化时代的法哲学研究的一种典型尝试。值得注意的是,纯粹法学的独特论证方式在根本上有别于德意志古典法学的立场,在很大程度上作为德意志古典法学的对立面出现,本书的翻译出版正是为了揭示这一实证主义时代集大成的法律思维方式究竟在何种意义上偏离了德意志古典法学传统,尽管同时我们也有必要意识到,这一体系又是建立在德意志古典哲学尤其是新康德主义的哲学思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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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文是WELLS编辑部在法哲学与政治哲学论坛微信公众号和宪道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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