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会概要
美国对华“301调查”听证会于5月15日在华盛顿举行。此前,4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了该拟议征税清单,该清单涉及中国出口产品1333项,价值约500亿美元。USTR本次希望听取的意见包括:一,对拟议清单中产品的意见,包括现在的产品是否应当保留或删除,以及是否有其他不在清单中的产品应当被纳入。该项意见应当包含两方面的因素,即加征关税能否有效消除中国的法律、政策和做法且是否会对美国利益相关方,尤其是对中小企业以及消费者造成不成比例的经济负担;二,提高关税水平方面的意见;三,应征税的贸易总量方面的意见。听证会结束后至5月22日前,接受进一步意见。
特朗普首席经济顾问Kudlow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议清单在听证结束之后还需要几个月时间才会正式决定。他个人认为最后不一定会征税,因为现在有很多谈判已经开始,贸易战可能不会真的发生。[1]
依据美国贸易法第304条(b)款(19 U.S.C. § 2414(b))要求,除非需要进行快速行动,USTR应征求公众意见,允许利益相关方提供陈述意见,且通知时间不得短于30天;应当听取贸易政策和谈判咨询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 for Trade Policy and Negotiations)的意见;应当就美国经济可能造成的影响咨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
(二)法律文本与文件原文
1. 相关法律:
【附件2】
2. 听证会通知:
【附件3】
3. 301拟议征税清单听证会记录:
【附件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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