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论情感与定罪量刑的关系
作者/编者:李涛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5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在西方,对情感的研究一直处于哲学社会学的边缘,如“古希腊哲学家芝诺认为,激情是灵魂的一种不合理的不自然的运动,或者是一种过度的刺激。而克吕西波甚至探讨了情感的产生和最主要的情感形式,认为人们对情感不仅要节制,而且应该彻底根除。根除了情感,人就是自由的”。[2]究其原因,可归结为情感的诸多与生俱来的特点,即作为元命题的不可定义性,以及情感自身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不易把握性等特点。一言以蔽之,就是情感始终没有获取哲学、社会学家的“信任”,这也就决定了它在整个西方哲学社会学历史上不可能负担得起构筑整个哲学社会学根基的重任。
关键词:
法学
刑法
专题研究
情感与定罪量刑
刑事法评论
北京大学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41页,本文献为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刑事法评论》第36卷,"专题研究"栏目之单篇论文。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讲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