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彪:论克服犯罪主观要件证明困难的特殊方法
作者/编者:王彪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6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20世纪50年代以来,传统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在我国刑法理论与实务界一直处于主流地位。根据传统的四要件说,“任何一个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所谓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有罪过(包括故意或过失)。其中,有些罪的犯罪构成还要求有特定的犯罪目的或动机。不同国家的刑法学者对犯罪主观方面有不同的称谓,如大陆法系国家的德国和日本将其称之为责任条件或责任形式,法国称之为心理要件,美国通常称之为犯意,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刑法学者则称之为罪过。
关键词:
法学
刑法
专题研究
犯罪构成
犯罪主观要件
刑事法评论
北京大学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61页,本文献为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刑事法评论》第38卷,"专题研究"栏目之单篇论文。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