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寅翔:论三角诈骗中的财产处分权
作者/编者:马寅翔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9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诈骗罪中的财产处分指的是受骗者实施的能够直接引起被害人财产减损的行为,它并不等同于交付,也并非交付与处分的集合。由于将诈骗罪理解为自损型犯罪的见解并不妥当,在判断三角诈骗中的受骗者是否具有处分权时,是否能够解决归属问题并非检验各种标准的试金石。相较于其他判断标准而言,密切关系理论更值得提倡。就财物而言,密切关系表现为受骗者对于财物的控制支配关系;就财产性利益而言,密切关系表现为受骗者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力)义务关系。在运用财产处分权的概念时,应注意其与民法中处分的区别,它是否存在并不取决于其是否会带来民法上的法律效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样可以行使对于财物的处分权。
关键词:
法学
刑法
专题研究
三角诈骗
刑事法评论
北京大学
正文
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38页,本文献为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刑事法评论》第42卷,"专题研究"栏目之单篇论文。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