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罗士安 汉娜·史密茨:单方法律行为与决议的特征(胡强芝 译)

作者/编者:罗士安 汉娜·史密茨 著 胡强芝 译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20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基于一方之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行为人所意欲之法律效果的行为。单方法律行为对他人之权利领域应不产生影响或仅产生积极影响。对于给他人带来负面影响的单方法律行为,则必须由法律赋予行为人一项法律之力,即所谓形成权。就单方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及此类法律行为能否附条件或附期限,判断的关键在于保护相对人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而与单方法律行为有着本质区别的决议,则并非由多个意思表示组成,亦非法律行为的下位概念,不应适用法律行为规则。

关键词: 意思表示 单方法律行为 形成权 法律行为规则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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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18页。本文为《中德私法研究》第19卷“民法体系的融贯性” 主题之单篇文献。作者Sebastian Lohsse,系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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