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新:民法思维与司法对策(下册)

作者/编者:杨立新
作者单位:
创作年代:2017
出处/来源:Wells-燕大元照
学科分类:民法学
文献语种:中文

摘要

编选本书,我比较侧重于选择1990年之后发表的文章,此前的文章选入不多。此举不是想掩饰自己学术幼稚期的缺陷,而是不敢耽搁、浪费读者的宝贵时间和金钱。本书编选了215篇论文,突出了学术性、实践性和新颖性,能够表现我国民法思维与司法对策跨越时代的学术成果,对民法教学和学习的师生进行研究,对民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司法实践,都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 法学 民法 民法思维 民法典 Wells 燕大元照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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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1975年6月进入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981年在《法学研究》发表 第一篇侵权法论文以来,先后在法学刊物和报纸上发表了民法理论和实践的研 究论文五百余篇,涉及包括消费者法领域的主要内容。2017年1月,我就六十 五岁了,就要迎接退休了。我跟北京大学出版社的蒋浩先生商量,在五百余篇 论文中精选一部分出来,出版一部文集,既可以展示几十年的研究成果,也便 于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学院同学查找阅读和使用。蒋浩先生积极 支持我,因而完成了本书的编选工作。


我亲身经历了中国民法四十多年理论思维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历程。在近半 个世纪中国民法思维和司法的发展中,跨越了废法时期、苏法时期、德法时期 和融法时期四个阶段。1976年之前是废法时期,无论民法的理论还是实践,都无法可依,形成中国民法的空窗期。1985年和1987年,中国民法有了《继承法》 和《民法通则》,尽管与苏联交恶已久,但苏联民法对我国的影响至深,致使民法仍然延续了1949-966年的传统,依旧是苏法时期。之后,随着对德国民 法思想的大量借鉴,特别是王泽鉴教授的德国请求权理论在大陆的广泛影响, 形成尊崇德国民法思维的德法时期。至2009年《侵权责任法》出台,标志着我 国大陆融合各国民法传统,初步形成了有独自风格的民法思维和司法。中国大 陆这四十年的民法思维和司法的发展,跨越了世界民法发展的千年历史,最起码也是跨越了两百多年来近现代民法发展的历史时代,浓缩了民法的发展历史。因而,把四十多年中国民法思维和司法的进步称为跨越时代的发展,并不为过。 有幸的是,我作为一名民事法官和民法学者,经历了这样跨越时代的民法发展。我自己对民法思维与司法对策的研究,正是随着这一跨越时代的发展而 不断深入,已经发表的文章完全可以看到这一发展的印记。从初出茅庐到学有所成,从孤陋寡闻到深入展开,从边城人民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最后到高等学府的教授,我见证和记录了中国大陆民法思维和司法的进步。


编选本书,我比较侧重于选择1990年之后发表的文章,此前的文章选入不多。此举不是想掩饰自己学术幼稚期的缺陷,而是不敢耽搁、浪费读者的宝贵时间和金钱。本书编选了215篇论文,突出了学术性、实践性和新颖性,能够表现我国民法思维与司法对策跨越时代的学术成果,对民法教学和学习的师生进行研究,对民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司法实践,都能有所裨益。


本书命名为《民法思维与司法对策》,想要表达的是四十多年来我国民法思维和司法的跨越时代的发展,我将其奉献给“中国民法典”编纂的伟大工程,迎接她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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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文献为PDF格式,中文,共1478页。杨立新,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书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17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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