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编纂对照表与条文释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的“升级版”。我结合近年来的教学实践经验、学术研究成果和《民法典》的编纂情况,特别是根据2020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民法典》的施行而对司法解释的批量废止、修改和新制定的情况,对本书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
2017年《民法总则》的制定,实质上是在“编纂民法典”背景下对《民法通则》总则部分的全面更新,同时在编纂对象上又不限于《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此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之后,仍然会有适用《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实务需求。本书针对不同的读者群做了不同的侧重设计:对以《民法通则》为核心的原民商事法律体系较为熟悉的读者,通过“编纂对象反查《民法典》总则编条文对照表”能够快速、准确地把握《民法典》总则编与编纂对象的对应性和差异性,以便更快地掌握《民法典》总则编对原民商事法律体系的更新和完善情况。不太熟悉原民商事法律体系的读者,可以通过阅读“条文释义”简捷、清晰地了解《民法典》总则编的主要内容和条文意旨。本书的“关联法规”,则为读者掌握《民法典》总则编各条文在法律体系中的相关规定提供了全面的指引。
第一部分:《民法典》总则编与编纂对象对照表
本部分按照《民法典》总则编的条文顺序,将《民法典》总则编条文所对应的《民法通则》等编纂对象的条文进行对照整理。为展示《民法典》总则编与现行法律规则体系的实际对应性,对照表对《民法典》总则编部分条文进行合并处理,并在必要情况下调整《民法典》总则编条文的前后顺序。
对照表涵盖了虽已废止、但曾经作为《民法典》编纂对象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民事单行法以及《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网络安全法》《仲裁法》《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共计24部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完整地展示了《民法典》总则编的“编纂对象法规体系”。
第二部分:《民法典》总则编条文对照、条文释义和关联法规
本部分按照《民法典》总则编的条文顺序,将每个条文所直接对应的编纂对象精确到条、款、项,以表格形式列出,并根据立法本旨撰写“条文释义”,再列出每个条文在现行法律体系中的“关联条文”。
本部分每个条文的“条文释义”简洁明了,“关联法规”全面涵盖了《宪法》《民法典》等251部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重要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对司法解释的批量废止、修改和新制定情况对《民法典》总则编的关联法规进行了全面的修订。
第三部分:编纂对象反查《民法典》总则编条文对照表
为方便读者更快地查找到既有民事法律相关条文所对应的《民法典》总则编具体条文,第三部分以第一部分“《民法典》总则编与编纂对象对照表”中涉及的《民法通则》《民通意见》等24部编纂对象的相关条文为索引制作反查对照表,以便读者反查对应的《民法典》总则编具体条文。
本书附录为“《民法典》总则编与编纂对象、关联法规简全称对照表”,方便读者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