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2018年5月18日,印度就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的232措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向美方提出磋商请求(DS547)。
1. 涉案措施
美国对进口钢铁产品和铝产品(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阿根廷,韩国,巴西和欧盟等除外)分别征收25%和10%的额外进口关税,措施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涉案措施具体包括:
调整美国进口钢材关税的总统令及其附件,修改美国协调关税表第99章(总统公告9705号,2018年3月8日)[1]
调整美国进口铝关税的总统令及其附件,修改美国协调关税表第99章(总统公告9704号,2018年3月8日)[2]
调整进口钢材关税的总统令(修改)(总统公告9711号,2018年3月22日)[3]
调整进口钢材关税的总统令(再修改)(总统公告9740号,2018年4月30日)[4]
调整进口铝关税的总统令(修改)(总统公告9710号,2018年3月22日)[5]
调整进口铝关税的总统令(再修改)(总统公告9739号,2018年3月22日)[6]
申请将特定钢铁和铝产品排除于232措施之外及反对排除请求的通知(美国商务部)[7]
依据232条加征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关税(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8]
在上述“总统公告”中引用的经修订的1962年《贸易扩展法案》第232条(19U.S.C.§1862)[9]
美商务部发布的《进口钢铁对国家安全影响的报告》(美国商务部,2018年1月11日)[10]
美商务部发布的《进口铝对国家安全影响的报告》(美国商务部,2018年1月17日)[11]
以及嗣后任何实施措施。
2. 法律依据
(1)违反GATT第19条第1款(a)项和第2款、《保障措施协定》第2条第1款和第2款、第4条第1款和第2款、第5条第1款、第7条、第9条第1款、第11条第1款(a)项、第12条第1款、第2款和第3款,因为美国的措施在效果和实质上构成保障措施,该措施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不符合GATT和《保障措施协定》的规定;
(2)违反《保障措施协定》第11条第1款(b)项以及GATT第11条第1款,因为美国采取了自愿出口限制(voluntary export restraints)、有秩序销售协定(orderly marketing arrangements)以及其他类似的进出口措施;
(3)违反GATT第2条第1款(a)(b)项,因为美国对钢铁和铝征收的进口关税超过了美国减让表规定的税率;
(4)违反GATT第1条第1款,因为美国未遵守保障措施应当不考虑其来源进行统一适用,豁免部分国家构成对印度的歧视;
(5)违反GATT第11条第1款,因为涉案措施暗含着配额限制;
(6)违反GATT第10条3(a)款,因为美国未能以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管理有关措施方面的法律,法规,判决和裁定。
印度不仅认为其在有关协定项下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利益丧失或减损提起违反之诉,还同时依据GATT第23条第1款(b)项提起了非违反之诉。印度保留提出更多事实和法律诉求的权利。
(二)措施报告原文以及法律文本
1. 印度提起磋商请求
【附件2】
2. 关贸总协定GATT
3. 保障措施协定
(2018年5月26日初稿)
[1] 83 FR 11625-11630, March 15, 2018. 点此查看
[2] 83 FR 11619-11624, March 15, 2018. 点此查看
[3] 83 FR 13361-13365, March 28, 2018. 点此查看
[4] 83 FR 20683-20705, May 7, 2018. 点此查看
[5] 83 FR 13355-13359, March 28, 2018. 点此查看
[6] 3 FR 20677-20682, May 7, 2018. 点此查看
[7] 83 FR 12106-12112, March 19, 2018. 点此查看
[8] CBP文件:点此查看
[9] 19 U.S.C.A. § 1862:点此查看
[10] 钢铁报告:点此查看
[11] 铝报告:点此查看